发表于 2005-02-17 15:54 IP属地: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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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深圳市民的拖车经历(ZT)
我是一名普通的深圳市民,既不是刁民,也算不上弱势群体,但今天的遭遇让我以切身的体会感受到,当正义的力量被滥用于保护不正义的行为时,尤其是当这件事发生在人民警察身上时,会造成严重的恶果。
事发在2月12日大年初四下午,我和先生、女儿从老家开车回深圳,行驶在广深高速时,油量不足,但由于大意错过了加油站(从情况的起因看我们确实有失误,我们并不否认,但重点已经不在起因),快到深圳时(路牌显示离最近的出口仅3公理),汽油将尽,立即停靠右则的路肩,并迅速联系附近的加油站请求支援。这时路旁突然现身一名便衣警察(他出示了证件,但我们没有记下号码),被告知将有重要国家领导人从此路经过(当时大约是下午3:40,各位大侠可以查实),需要封路,要求我们配合,我们当然没有异议——支持和协助国家公务人员执勤是我们市民应尽的义务嘛。
他打电话唤来一名乘坐警车的有点小领导派头的着装警察(遗憾的是当时也没记下他的警号,唉,警惕性太低加上对人民警察的信任真是害死人呀),随同来了一辆拖车(车牌号是粤B934*警),这位警察长官听我们说明情况后,当机立断向拖车司机(这位是主角,请各位看官留心,经查证,监督号是000057,名叫李东L,男)下了指示,让他把我们的车拉到就近的加油站(我们亲耳听到,并心存感激),并让我们赶紧上车,不要误了他们的事情。我们当然立即上车,积极配合连人带车被拖走,当时拖车司机除了叫我们放手刹外,其他什么也没说,包括我们天真地说谢谢你拖我们去油站,他也没理我们(我们当时以为人家就是酷,没想到这家伙这么阴险)。
拖在路上我们已经发现不妥,直到他把我们拉进同乐扣车场,并开出一张“拖、吊违法、肇事车辆”的罚单时,我们才清楚自己被人当猴耍了。my god,我们可是良好市民,既不违法,也不曾肇事,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从未超过120公理时速,一辈子都还没被拖过车。该罚单价值500元,480元拖车费+20元一天的车辆保管费。而至此,这位司机也没说过一句话,想来他从事这种勾当已驾轻就熟,没把你们当人看,没必要跟你沟通。
我们当然很生气,这种被猴耍的感觉比吃了一颗活苍蝇还讨厌——何况还是在新年,让人觉得一年都会倒霉。
但我们是斯文人,只会跟人讲道理,于是问他,那位警察让你把我们拖到油站,你怎么把我们拉到这里,而且也不跟我们说清楚。
他不耐烦地说(老天,他终于说话了,别以为他是哑巴,只是他是行内人士,我们被拖是第一次,他拖人绝不是第一遭,要把你拐卖之前跟你说清楚不是增加了拐卖工作的难度嘛),从他嘴里吐出来的是:他不是管我们这边的,我们不用听他的。
看来如果对警察“门纲目科属种”及其功效、管辖范围、副作用等等没搞清楚的话,真是不具备在中国混的资格。
啊,那我们不成了冤大头,成了受害者了吗,我们跟其他普通市民一样,向他提出:我们要投诉你,请你出示你的工作证件。他说(估计也跟其他拖车老大一样的回答):你凭什么看我的证件。
我用我不多的常识提醒他说:你执行的是行政行为,是交通警察赋予你的,开的是警察专用的拖车(车牌号前面已述),你执行任务就必须出示证件,没有证件你就没资格拖车。
他呆了一下,没说话,我当时不得不恶意地猜测这位老兄文化素质不高,他没听明白我的话,过后才明白,这家伙确实没有任何的证件,既没工作证,也没上岗证,更没执法证,他是有点心虚了。估计其他拖车司机也大多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