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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安全宣传区 >  防范非机动车被盗的一封信

发表于 2011-04-21 17:44    IP属地: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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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范非机动车被盗的一封信

北 京 市 公 安 局 海 淀 分 局
致市民的一封信


   
    为遏制盗销自行车犯罪的嚣张气焰,公安机关呼吁市民要提高自行车购买、使用、停放的自防意识。
    一是要到合法商店购买自行车,留好发票,禁止私下买卖自行车,以堵塞犯罪分子的销赃渠道。买赃卖赃要负法律责任;
    二是购买电动自行车必须到公安交通管理局非机动车登记站登记后方可上路。公安机关将加强对骑电动自行车人员的核查管控;
    三是要将自行车停放到有人看管的自行车存车处。从自行车丢失地点上看,均在无人看管的大型商厦写字楼门前、地铁车站附近、学校医院门口和居民楼下;
    四是丢失自行车后一定要报案和到派出所登记。随着公安机关依法打击和处理力度的强化,破案需要丢车事主的大力配合。车可及时返还事主,罪犯可从重处理;
    五是市民群众要有对犯罪行为的监督举报意识。对正在实施盗窃的行为,要及时拨打110和派出所电话报警。

自行车防盗五注意


1.新购买的电动自行车一定要办理落户手续。
2.使用质量好的车锁。
3.哪怕离开一分钟也要锁好车。
4.在家或单位或去公共场所,一定要将车放到存车处或放置自行车棚。如无车棚,晚上或长时间停放最好用质量好的车锁将车锁在栏杆等固定物上,或将两辆车锁在一块,这样丢失的可能性要小得多。
5.手续不全,来历不明的单车不能购买,购买来历不明的车可能会因涉嫌收赃而受到法律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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