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 2012-02-08 21:40 IP属地:未知
转发《北京市无线电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通告
接北京市无线电管理局通知,称中国无线电运动协会会员一人,因在北京市公安、交通、无线电管理等部门进行的联合执法检查中,被查出违规安装车载电台问题,执法人员当即拆除并扣留违规安装的电台及天线设备。根据《北京市无线电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一项的规定,将上述违规安装的设备予以没收,并注销其电台执照。
为维护本市空中电波秩序,有效利用无线电频谱资源,保障各种无线电业务的正常进行,北京市无线电管理局将会联合公安、交通、北京市无线电运动协会等部门,对北京市内所有固定、移动电台进行严格检测与管理。对非法使用的无线电发射设备等证据依法采取先行登记保存。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详见后面转载全文),市无线电管理机构可以依据《无线电管理条例》给予警告、查封或者没收设备、没收非法所得的处罚;情节严重的,可以并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或者吊销其电台执照,情节严重者给予行政拘留处罚。
业余无线电本身也是一种自律的活动,为提高广大会员的法律、法规意识、防微杜渐,现将《国务院中央军委公布无线电管制规定》、《北京市无线电管理办法》进行全文转载,希望广大会员能认真学习和领会。我们每个无线电爱好者都要做到自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业余无线电等级操作证书》规定的频率范围和功率使用无线电发射设备。在进行无线电通信活动时,应保持平和的心态,约束自己的言行,自觉维护北京市无线电协会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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