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 2020-09-23 15:51 IP属地: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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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聪明人”
尊敬的领导您好
我于20年初开始参与成都新房刚需摇号无果,无奈选择二手次新房,于6月12日与中介和房东签订买卖合同,支付房东定金10万元,约定20年9月底办理满二过户,目前购房已掏空家里所有的积蓄,新政一出,房管局通知过户需要交纳增值税,目前我无法在承受几万元增值税,后续装修、月供已经无法喘气,如果放弃购买(中介费、定金)将无法退还,目前已经办理经济买卖合同、银行贷款审核通过、就差网签。希望领导能根据特殊情况特殊处理,减免增值税,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