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 2008-01-08 10:41 IP属地: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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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几个关于保险知识的问题:
问题1:关于交强险
看了一位TX的帖子,在该帖中,开头举了个案例,发生事故,车主赖先生无责任,但在找肇事责任方保险公司报销修自己车的费用800元时,发生问题,据说这是因为赖先生没有向自己的保险公司报案,所以对方保险公司依法只赔给赖先生400元。那么可以理解成:赖先生的交强险是为对方(责任方)出钱,但是给自己修车,最终是赔给自己的车的损失的。
原文如下:
<由于被撞得不是很严重,赖先生两天后才将车送回4S店进行维修,维修费用800元。当赖先生把收据交由肇事方索赔时,对方只赔了400元。原因是由于对方的车辆也造成了损失,虽然双方都购买了交强险,但赖先生没有在48小时向自己所购买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为肇事方申请赔偿,最后导致了自己为对方的交强险赔掏腰包。>
但是后面对交强险的解释是:甲乙两车发生碰撞,甲车应当负全责,双方车辆各损失2000元。自交强险制度强制施行后,即便乙车无责,它还是需要赔偿甲车一笔钱。根据交强险条例,交强险实行“无过错赔偿”,无责的一方应在400元限额内赔偿肇事车辆的损失。
好象自相矛盾啊!如果交强险是陪给别人的,那在赖先生的案例中,赖先生购买的交强险是应该赔给对方修肇事车的,如果没及时报案,难道给对方修车的钱应该由无责的赖先生个人出吗?至于修赖先生自己的车,应该首先是由对方交强险出,不够的看对方是否有商业三者险,没有的话只能由对方个人出了。不知道理解的对不对。
问题2:关于商业三者险
商业三者险,是针对驾驶员有责任的情况下,赔给事故中相除驾驶员外的其他相关人员和车辆的,我的问题是,现在不是说民法有规定,驾驶是高危行业,就是交通事故中无过错,但也要承担赔偿责任,例如撞死闯红灯的人(这种情况可能100%无过错吗?JC怎么也得给你定个处理不当!),那法院判的时候,就算你100%无过错,也判你有赔偿责任,但是保险公司根据商业三者险的条款,可以一分钱不给你出,因为你无过错。当然交强险这时候可以起点作用,但是金额差太远!剩下的钱怎么办?商业三者险是我说的这样吗?
问题3:关于定损
如果A车和B车发生事故,A车全责,B车按规定要到A车的保险公司指定的定损点定损,B车相对来说是好车,打听了一下4S店修车得5000,但A车是破车,保险公司也是小公司,只同意给定800,而且在小修理厂修,碰到这种情况怎么办?前段时间听说的奥拓撞BMW的事件,不就是这个意思吗,最后结论如何不知道。
关于问题3,本人有亲身体经历,发生事故,对方全责,但对方的没听说过的保险公司 定损点儿在南六环外,发生事故在北五环,而且定损员来不了,只能我们过去,电话联系了4S店,说修车保守说要1500,但打电话问保险公司,说最多能赔500,最后拖朋友让他们给定到1200,自己掏了一部分钱。
这种情况,有什么好的处理办法吗?
希望大家共同讨论讨论!
[ 本帖最后由 东方不笑 于 08-01-09 08:57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