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 2013-04-03 16:08 IP属地: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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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上与电动车刮蹭,骑车人腿部受伤
城市快速路上没有自行车专用道,自行车一般占用最右边车道。我在直行道上行驶,前面十字路口右转,在距十字路口约100米直行道上,有一辆车占用了少半个右转车道,我向后看了一下,有一辆电动车,但距我的车还有一段距离,(我在市区开车多,判断这段距离我拐弯安全没问题,错就错在这里,市区和快速路行车还是有区别的,市区人多,电动车慢,快速路人少,电动很快)于是我以很慢的速度向右转车道行驶,刚刚到右转车道只听洞的一声,后面的电动车撞在我的右前门上,我赶紧打开双闪下车,电动车倒地,50多岁的一名男者,腿痛疼稍稍能站立,但一条腿不能挨地,一会儿又座在了地上,我一个劲的说好话,询问,说是腿疼,我一看这情况,人员受伤应该很麻烦的,赶紧打了保险和交通事故报警。我想应该带人去医院检查。
警察先到了,看了现场后认定我全部责任,问伤者怎样,他自己解释说应该没伤着骨头,只是疼,问他能协商不,他说我也没遇到过这事,也不会扼人,他让警察说,警察肯定不能说,警察让我说,我预计给500块,说给400元吧,伤者说600,我很痛快的拿出了600块给了伤者,协商成功。我电动车扶起来,并把伤扶到了电动车上。
一会保险也来了,警察开了事故证明,双方签字,保险照相,并把我给伤的600元时的情景也照了下来(伤者把钱拿出来给我,我再递给他时摆拍的)。我的车右车门和右后门稍有划漆,倒车镜片划伤。保险公司对我们的协商也很满意,说600元也能报销。
事后我想伤者是附近郊区人,他骑的电动车非常快,我右拐,他没有刹车的原因应该是没看到我右拐,他撞在了我的车上自己觉得理亏,不但我的车不用他修,还拿了我600块,也许在暗自高兴,说实话我一是有保险,二是自已拿出千头八百的也无所谓,如果去医院就太麻烦了,关键是没那么多时间。如果碰到的是另外一个人或许麻烦就大了。
这两年开车没出过事故,最近开车有点猛,超车、插队现像时有发生。
平时经常对自己说,开车刮刮蹭蹭的无所谓,千万别伤到人了,没想到开了五万多公里还是伤到人了,不过这次事不大或许也是一件好事,有点小的事故对自己也是一个教训,以后开车会更加小心一些。特别是十字路口,特别像这次事故觉得他能刹车或者能刹住车,结果不是这样,以后开车还是多多让着点吧。安全第一,对自己负责也是对别人负责。
给保险公司做个广告:今年我的三者险是50万,明年要加到80万或是100万,以防万一。
[ 本帖最后由 电离层 于 2013-4-7 17:01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