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 2009-03-23 19:01 IP属地: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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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的小细节 开车不能乱穿鞋
穿鞋不当酿成惨祸 2004年6月,一位女士驾驶车辆沿连霍高速由三门峡前往日照,在郑州段,遭遇前方一辆大货车突然超车,自己又穿着一双皮拖鞋,结果踩不下刹车,酿成车祸,自己受了伤,家人和朋友也跟着遭殃。今年的5月4日,杭金衢高速公路上一名女司机就因为穿了拖鞋驾车酿出大祸,车祸中两人重伤。
2006年7月,郑州市的焦女士驾驶车辆在黄河路上行驶,遇到出租车突然掉头,自己穿着细高跟鞋,根本踩不下刹车,结果撞在一起,引发惨祸。省高速交警支队相关人士介绍,目前,虽然没有专门统计该类事故的数据,但事实上鞋子如果不符合要求,将成为行车一大安全隐患。
在采访中,记者发现也有不少持谨慎态度的女司机。“穿拖鞋开车确实很不安全。”已有7年驾龄的出租车司机孔女士说,拖鞋和高跟鞋一样,对离合器和油门、刹车的控制会发生偏差,还容易打滑,事故随时会发生。
开车穿鞋有法可依
对于穿拖鞋、高跟鞋等驾驶车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和新的《交通安全法》都有相关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三章第二十六条规定,机动车驾驶员不准穿拖鞋驾驶车辆。而一旦发生事故,如果有一方司机穿拖鞋,即使在整个事故中该司机没有责任,事故责任由另一方承担,但该司机也要接受交警对其穿拖鞋开车的处罚;如果根据事故情况,双方都要承担责任的,那么穿拖鞋的司机除要承担事故责任外,还要接受处罚。
另外,新的《交通安全法》实施后,浙江、上海、贵州等地还结合本地实际出台了具体的实施办法,对穿高跟鞋和拖鞋驾驶车辆做出专门规定,有明确的处罚办法。如去年6月开始施行的《浙江省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中,就已明文禁止司机赤脚、穿高跟鞋或拖鞋驾驶车辆,违反规定的驾驶员将要被扣除2分并处以一定的罚款,罚款最高可达200元。“事实上,由于这样的违法行为比较隐蔽,交警一般在驾驶员发生其他违法行为时,才一并查处。关键还要依靠驾驶员从自身和他人的安全出发,加强自律,规范自己的驾车行为。”交警吴先生介绍说。
交警提示正当穿鞋
针对当前不少女性喜欢穿漂亮的高跟鞋、拖鞋,以充分展示自己女性脚部魅力的情况,交警部门建议,习惯穿高跟鞋或拖鞋的女驾驶员,最好在车上准备一双平底鞋,开车前换上以保证行车安全。出于安全方面的考虑,女性朋友不宜穿高跟鞋、厚底鞋和拖鞋开车,应穿薄底、柔软的休闲鞋,如果有必要换鞋的时候,切记换下的鞋不能放在驾驶座下或驾驶座旁。
“高跟鞋虽好看,可是绝对不适合开车穿,还是换上一双平底鞋吧。如果您对高跟鞋实在是情有独钟,建议您在车上备双平底鞋,开车时穿平底鞋,下了车再换上您那美丽的高跟鞋吧。”值勤交警程先生温馨提示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