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 2004-05-07 22:35 IP属地: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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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献身至5】昨天,我终于光荣献身到八哥的FB事业中去了!














公元2004年5月6日,Hnalong我赶了一个早集,带着先天刚娶回的白皙的兰兰(YLT),带着几十万分币的嫁妆,串如一把利剑,视死如归地杀向位于展览馆东路的那个邦卡俱乐部(途中颇多周折按下不表)...
1、国军已经今非昔比了,但仍是国军
老远就看到了邦卡的招牌(叫什么鬼“邦卡”,叫我和兰兰好一阵纳闷:真多事,不干脆叫“爱卡”得了!),我和兰兰悄悄地摸到了它的门边,欲想一探虚实。谁知,那里戒备森严,我们在门口刚一探头,不幸就被逮个正着,一个身约173CM的“大兵”,迅速跑来:“站住,什么的干活?”
吓得兰兰浑身一个冷战,立马列缰,上唇敲着下唇罗嗦:“报~报~报~报告长官,我..我..我..我们是来送..送大米的!”
“是不是昨天已经向八哥预先报告了的兰兰?!” 大兵口气稍有平缓。
“正是正是!长官。”
大兵立马满脸堆着媚笑:“阿~~嗬,你好你好。八哥今天放鸭赶场子去了。他一个朋友的新娘搞不定,他一大早去搞去了。他走前已经安排我了,叫我在等着您呢!”
NND!腰杆不由挺了两挺,声音硬度提高了8度,顺手拉过一方板凳坐下,二郎腿高翘,大手一飞:”没关系!我这位兰兰刚刚从大老远的北方赶到我们长沙,特意来拜访八哥,顺便来洗洗尘。八哥既然不在,你就安排给兰兰洗洗尘吧!“
”好好好好好好,您老先歇着。“接着就是一番伊啦哇语,什么刚见面的朋友啊,必须要登记啊,说是入什么会员俱乐部啊,以后好FB啊。接着就是稀里糊涂的禀告了自己的生辰籍贯,并被列入了已有一大串名称(什么”毒刺王“之类的,真是禽以类聚啊,名字就可以毒死人的)的黑名单。结果,还被心甘情愿地撮去了60大洋人民币,说是门票。
这样,我就糊里糊涂地打入了敌人内部,兰兰PP也被强制打上了”XCar“的烙印,唉,没办法,为了维护人权,为了我和兰兰的爱情,我俩被迫放弃人权,暂时深入敌后,以探取更有价值的情报,顺便也好捞点便宜货!
2、国军也不能一概否定,可歌可泣不多,可圈可点还不少
(今天累了,且听下回分解!

不加分不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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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st edited by hnalong on 2004-5-11 at 13:4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