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 2006-05-13 23:09 IP属地: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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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件小事,不得不说的小事
像往常的几个周末一样,今天一大早就载着LD去看我们正在装修当中的新房。早上的天气还是凉风微微,从天窗透来的凉风更是令人心情格外舒畅,这对于五月的深圳来讲是已经非常难得的好天气了。
挂档,松手煞,打转向灯,踩油----过了进入我们小区的最后一个红绿灯路口。路上的人不多,毕竟是周六早上九点钟,大家经过一周的奋战很多人都躲在温暖的被窝里享受梦幻的旅程。这时在进小区的路口处有一位像是早起锻炼晚回家的人正在我前方横过马路。我应该狂按喇叭、闪大灯吗?。。。。。。我没这么做。在国外待了挺长时间,也开过车,我的第一反应就是:停车,让路!让这位懒洋洋的、听着MP3的先生在我车头前慢慢经过。这也无可奈何,人家新交通法规定行人优先呀。这时跟在后面的那辆雅阁噼里啪啦的按起了喇叭,我原本没在意,心想等这位先生过了我就加速走人。可是这时,这位路人先生转过头来对着我非常凶狠、恶毒的瞟了一眼,我立马意识到他把我误会成那个按喇叭的人了!(懂车的人决不会犯这种错误,我开的是Bora,喇叭声跟雅阁完全不同)我对他摆了一下手想让他明白喇叭不是我按的,他还是边气愤的望着我,边过了马路。这时我从后视镜中看到他掏出手机,一幅想拍照的样子,估计是想用手机把我的车牌号拍下来!冤枉呀!
虽然被人冤枉,但今天装修完工,心情还不错!可是中午回家时那热辣的太阳又在我们头顶熏烤着。此时路口转弯处已经是行人如织,叭叭,两声清脆的喇叭声,前方已经为我们闪开了一片擦肩而过的空间。
为什么大家就不能相互体谅、相互尊重、礼让在先呢?我无法怪那个路人也不能责怪那个雅阁司机。这次我深刻的体会到了一个可以理解并且能够接受的理由--怕吃亏。我今天就做了一回吃亏的Jackas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