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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26 20:01 IP属地:未知
张爱玲曾说:“总说爱一辈子,好像生老病死是我们掌控得了似的。可何时聚、何时散、何时生、何时死,当真是不敌天命的。”
在爱情纠葛的时候,阮玲玉遇到了她生命中第二个男人。
富商对名媛的追求
1932年底,在香港一次聚会上,阮玲玉与上海茶界大亨唐季珊相识,当时她22岁风华绝代,他年过40成熟稳重。作为留洋海归、商界精英,唐季珊见多识广、极懂女人心,对阮玲玉展开浪漫攻势。
剧照,秦汉饰唐季珊,张曼玉饰阮玲玉
他信誓旦旦地对阮玲玉说:“张达民在你身上榨钱,我要在你身上用钱。”这个体贴多金的男人,一下子就将游手好闲的张达民比下去了,阮玲玉再次陷入爱情。
两人的恋爱,迅速传遍圈内,唐季珊的情人张织云写信给阮玲玉,揭穿唐季珊已有妻室的事实,并提醒阮玲玉:“唐季珊不是一个好男人。你看到我,就可以看到你的明天。”
热恋中的阮玲玉把这看作是一个女人的嫉妒。不久,她带着母亲和养女,搬进了唐季珊花10根金条买下的上海一栋三层别墅,正式和唐季珊同居了。
同居的第一年,两人妇唱夫随,恩爱无比。唐季珊对她呵护备至,她拍电影他形影不离地陪伴,她要什么他买什么,阮玲玉终于享受到被人宠爱的滋味。
她以为,在最好的年纪自己终于遇到最好的人,但没想到,这只是从一个火坑跳进另一个火坑罢了。
成为纨绔少爷和假意富商的牺牲品
1933年4月,张达民返回上海,得知阮玲玉和唐季珊情意正浓,怒冲中来,反复纠缠。阮玲玉忍无可忍,约来律师找张达民谈判。
山穷水尽的张达民趁机敲诈,要求阮玲玉支付“分手费”。经过讨价还价,双方签订《阮玲玉与张达民脱离同居关系约据》,其中第二款规定由阮玲玉每月支付张达民生活费,“每月至多100元为限,以两年为期”。
豪赌常输的张达民还是经常来要钱,有一次开口就是要5000元。
阮玲玉本想息事宁人给他算了,但唐季珊不高兴,冷言冷语地说“你要给他钱是可以的,我是不给的,但是我觉得你这样给下去的话,是没完的,他是一个无赖。” 阮玲玉只好不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