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 2018-02-25 14:37 IP属地:未知
查看 177.8W | 回复 0
3月1日起,驾照销分有新规定
处理交通违法有新规定了!
为了进一步打击“卖分、买分行为”,公安部交管局统一对全国的电子眼处理系统进行了升级,自3月1日起,凡是通过自助机、手机APP、网站等自助渠道办理非现场处罚业务的驾驶人,需先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进行辆实名注册并绑定对应车辆,或通过交警处罚窗口进行面签绑定。
这也就意味着
从3月1日开始
通过自助渠道处理
非本人车辆的交通违法
必须先实名注册并绑定对应车辆
并且只能处理绑定之后产生的交通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