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 2012-12-25 10:58 IP属地:未知
道路的建设者和管理者严重脱节,一边强硬罚款,一边死活不予投资,理论上来说,一条道路的通行能力和实际流量的差异是新交规明显脱离实际的最大不适,高速既然能够称谓为高速,为什么还会有大量的超速250-400%呢,为什么会有大量的变道,为什么会有大量的逆行呢,为什么会有大量的占用(暂用)应急道呢,当大家被迫拥挤在这种条件的道路上时,执法者不会赔偿你得不到相应服务质量时蒙受的损失,而你要承担为摆脱这种损失付出的努力时触犯交法的高额罚款,原因很简单,无视执法环境的不足和缺失,但是使用者却被无争议的严厉处罚,如果严格按照交规来的话,请问合格的道路条件和标识条件有多少?有多长使用时间?
高速路上,随意设置限速标志牌随处可见,标志牌上既没标明放置单位,也没标明放置时间和拆销时间,也就是说想放哪里放哪里,想放多久放多久,想放什么类型就放什么类型,任何单位和行为都可以侵占我们付费后应得的权利和服务,谁见过高速路费因为不能提供相应等级服务质量而降低收费标准的?
庞大数量和无休止增加的摄像头就快实现按米处罚的水准了,对纳税者的狂征暴敛已经达到了极致。前面是120公里每小时限速,转眼就是20公里每小时限速,这样的开车感觉真的是很恶心,不知道制定者和执法者本人也能做到,也能感觉到近乎疯狂。本应可以行驶达到110公里每小时的路段,突然出现一个限速20公里每小时标识,该路段也没见任何施工,而大量的车辆在此段发生了超速200-400%的罚单,这算是么,是抢劫吗?
当前道路管理不合理因素太多,也没人问责。每年高额的罚款干什么了也没人知道。
至于流动、暗藏、不显著位置、急转弯、急下坡位置、频繁更换限速标志等无良安放的抓拍产生罚款,是否全部合理?因此发生的不合理巨额收费行为算不算违法,对刻意者制造的巨额收入算不算抢劫?有没有刑法处置?对于公然对人民进行抢劫的犯罪分子该不该处以死刑?
现在开车动不动就是违法了,动不动就成了犯罪分子,难道真有这么多的人喜欢在道路上、高速上去浪费时间、浪费金钱吗、去当违法分子吗?
道路交通安全的核心仍然是安全与畅通。
[ 本帖最后由 cdqjjyy 于 2012-12-25 11:03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