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 2010-12-07 11:31 IP属地:未知
我在成都熊猫基地一共待了5个半小时,从早上11点到下午4:30。这其间没吃中午饭,准确地说,应该是早餐跟午餐已经一起吃了,不用再吃午饭。
想起曾经在MSN跟一位旅居米国的同学搭话,他说他刚吃完brunch。我查金山才知道这个单词说的就是早午饭一起吃的那顿饭。我对英语不感冒,搭不上话的时候,我要么沉默,要么亢奋,那天我的反应属于后一类,思想异常活跃。我当时抱着貌似热切的好学态度问他,如果我在如厕中,有人在厕所外大声敲门的话,我应该说些什么,想说
“有人!敲什么敲!”,应该怎样翻译?他说其实很简单,只用说“Excuse me”或“Yes?”,让他知道有人就可以了。嗯,我感觉用这样的回答来应对敲门的人----不太够意思,词不达意。可能译成“Shit”,更应景。
又想起有一次到我国东部某市出差,跟一位的哥聊天,他跟我讲了一个故事。有一次他车上来了一位华人面孔的女士,一上车就跟他飙英文。的哥也不觉得奇怪,这样的香蕉人他见得多了,且的哥的英语早就达到了能听懂小沈阳英文名的水平,所以的哥不费吹灰之力就抓住了谈话重点,把目的地给弄明白了。不过的哥具体应该怎样走还不是太熟,只听一路上那位女士用英文指挥他转左、转右、直走。当然,的哥就是再努力也听不明白的,所以时不时要扭头看她的手势,很是费劲。的哥终于把她载到目的地。在一路英文熏陶的背景下,的哥感到这一次收获很大,已经可以听懂“左”和“右”了。的哥正沉浸在欣慰中的同时、这位女士正准备下车的时候,女士的手机响了…女士从容优雅地边接电话,边开门下车,同时满口飙出纯正的当地方言……的哥鄂然了。虽然的哥以“我被气了个半死”来结束了这个故事,我个人觉得,太不够意思了。如果的哥对那位女士大喊一声 “shit”,那么这个故事的结局就圆满了。
跑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