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事故发生时超速,那就有直接关系。
你想,为啥广州交警的通告要特别强调这一点?恰恰就因为这是导致事故的直接原因之一。
就跟酒驾一样,如果出租司机酒驾,肯定也要在通告上说明。
如果跟事故没有直接关系,通告上也不会单独说。间接原因多了去了,为啥不说呢。
在这个事故上,个人认为,宝马车野蛮驾驶才是主因。假设宝马和出租都是60时速,看了视频,在那个位置强行变道,就算是60时速,很大概率也会发生碰撞。回过头说,两车如果在各自车道上超速,如果没有其他事情发生,两车没有必然一定会发生碰撞。但是,现实中宝马车强行变道了,这个时候才会发生碰撞。又假设一部车不超速,另一部超速了,如果还是在那个位置强行变道,也是很大概率发生碰撞。当然你说如果出租在那个时间点有加速行为,那另当别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