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 2007-05-09 21:03 IP属地:未知
1.有些出口提示牌(包括2km、1km、500m提示)不够高,甚至是在路旁的,如果此时你在超车道超车,而主车道上又是连着几辆大车,因注意力在超车行驶、很容易造成看不到出口提示或者根本就看不到。
-----路政部门应把此类提示牌改成车道上方较高处的位置。
2.如果楼主没有走神,我估计楼主爸开的桑2000贴了膜、而且后档的膜颜色还很深,造成楼主完全不能通过前车观察前方情况 [---所以我极其相当十分地反感贴深色膜的车车],而楼主又没因此而适当增大跟车距离。
3.中国的车险理陪太扯蛋,那么大的、“堂堂正正”的公司,居然就不能照判决不让客户操心地执行,同样是保险公司,为啥与鬼子们相差那么大呢?造成交警不按实际情况分判责任,这其实对无责方是很不公正的。
4.保险制度上应当加大对违章者的“惩罚”力度:比如,有如贴中所述的重大违章者,在下一年度的保险购买时价格上涨1000¥(一次1000¥,须累加)。而且保险公司应当在客户的违章、事故等情况上共享数据。日本的情况是保险价格分13级,第一年在中间偏上的级别上(好像是第8级),以后的年份就根据客户上一年的事故、违章等情况调整价格等级,几年以后,干干净净的良民与时常违章、事故多发的客户的车险价格会相差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