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 2007-10-13 00:20 IP属地:未知
通过以下方法之一判定比赛的胜负:
1.
KO胜(击昏对手):选手把对手用合理技术击倒并且使其暂时失去意识,场上裁判员应该立即终止比赛并判这名选手获胜。
2.
TKO胜(优势胜利):双方选手实力相差悬殊,一方选手在对手连续进攻时失去抵抗能力,并且场上裁判员判定如果比赛继续进行占劣势选手将会有被击昏的危险,裁判员应该终止比赛并判实力强的选手获胜。
3.
对手认输:选手用语言表示认输或弃权,或者选手用肢体(手或脚)连续拍击垫子或对手身体三次以上表示认输或弃权,场上裁判员应该终止比赛并判这名选手的对手获胜。
4.
医生终止比赛:在无犯规的情况下,选手因受伤并经现场医生诊断不适宜继续进行比赛,则可判这名受伤选手输掉了本场比赛。
5.
对手弃权:选手场边的助手向场内扔白毛巾以示认输或者弃权,在此情况下场上裁判员应该终止比赛并判这名选手的对手获胜。如果场上裁判员没有看到,场外评判员可以终止比赛。
6.
取消比赛资格:如果选手由于第四条所列的犯规行为而被取消比赛资格,则应判他的对手获得比赛的胜利。
7.
比赛无效: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将视为“比赛无效”情况,该场比赛成绩无效。
- 双方选手因犯规行为均被取消比赛资格。
- 评判员、医护人员或者比赛组委会由于意外事件而终止比赛。
- 第一回合发生意外事件使一方选手或者双方选手不能继续比赛。
8. 如果在第二回合中发生意外事件,比赛将判为平分。
9. 如果在第二回合后没有胜利者(请见第三条1—6点),比赛将判为平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