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 2006-12-25 17:54 IP属地:未知
[quote]曰理万鸡 于 2006-12-25 17:52: 在第66楼什么证据都没搞清楚就要维权,瞎起哄,不是有搞顾维军案子的大律师吗,派不上用场?原来不知道情况还可以理解,到了现在你应该清楚这个事情现在已经是瞎闹了,死要面子硬抗最后还无法收场.你还先别反驳我,如果事实清楚证据确凿SL又置之不理就去起诉,SL败诉我当你是英雄,这件事情一开始就沸沸扬扬到最后草草收场不了了之大家当你是什么雄你自己清楚,注定就是这个结局.你对不起各位给你个人资料的朋友,请保管好他们的资料,谁的车牌被套用,这责任就说不清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