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 2014-03-03 09:47 IP属地:未知
新疆军区生产建设兵团成立初期,党政工作属受中共中央新疆分局和新疆军区领导,生产工作受新疆省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1956年6月,中国农垦部成立,新疆军区生产建设兵团受农垦部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双重领导,正式撤销生产部队原有部队番号,脱离军队系统,退出军队序列,此后不再参加军区党的组织系统,而变成了国家的农垦企业,由原军垦农场开始逐渐转变为正规化国营农场,正式纳入国家经济计划;企业经营性生产代替原军队自给性生产。从此兵团不属军队系列,但其性质仍是一支不穿军装、不吃军粮、不拿军饷,并保持了中国人民解放军光荣传统的军垦部队,继续发挥着人民解放军的“三个队”作用。
根据部队当前思想情况,为了不引起思想波动,安心生产,有个过渡;同时也为了更好的招收内地大批知识青年、支边青壮年以及接收大批转业复员军人参加边疆建设,仍然采用带有军事性质的名称“中国人民解放军新疆军区生产建设兵团”,该番号沿用至1975年6月中共中央决定撤消兵团建制及各师建制,成立新疆农垦总局,管理全疆国营农场。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是由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一野战军第一兵团第二军、六军各两个师、第二十二兵团全部和第五军大部集体转业而组成的,驻新疆人民解放军大部就地转业,开发水利,建立国营农场,经营农牧业生产,为新疆大规模的经济建设创造有利条件。
1954~1961年这个时期,兵团制定了以发展农业为中心,以水利建设为先行,以新疆北疆地区为重点,结合水利建设的进度逐渐扩大耕地面积的方针。1954年10月兵团开始着手正规化国营农场建设,按照“不与民争利”的原则和新疆布防需要,挺进并屯驻在新疆两大沙漠的边缘地带,大规模地进行土地勘测规划工作,并对垦区内零星农牧民土地进行调整,从而使农场土地连片成大面积,到1957年底通过艰苦创业,正规化国营农场从43个增加到59个,耕地面积从7.73万公顷增加到22.48万公顷。1958年,兵团实施了开发新垦区的战略方针,重点开发南疆塔里木河流域和北疆玛纳斯河流域,同时也在伊犁、阿勒泰、博乐、塔城、奇台等垦区进行,各师也作出了向新垦区进军和扩大老垦区的部署,迅速掀起垦荒造田大兴水利建设高潮,共垦新开荒地56.67万公顷,新建农牧团场107个。1954~1960年底,修建了一大批水利工程,基本保证了农业灌溉用水,耕地面积猛增到69万公顷,农场由43个增加到166个,此期间兵团工农业生产发展规模是新疆农垦发展史上发展最快的时期,基本上奠定了兵团事业的规模和战略布局。
1954~1962年初这期间,由于受当时机械化水平的限制,扩大耕地主要是靠劳动力的增加,且各行各业百业待兴,急需劳动力。此后,国家通过有计划、有组织地从内地组织大批青壮年移居新疆,鼓励内地人员自愿来疆以及部队官兵集体转业等多种形式,解决了因耕地迅速扩大导致的劳动力短缺问题。从内地安排大批知识分子、转业战士、支边青年陆续进疆(计划性迁移,俗称 “支边”),吸收因自然灾害和社会动荡原因自流来疆谋生和投亲靠友人员(自发性迁移,或自动支边,俗称“盲流” 这个侮辱性的称谓),接收历年各类运动中被迫来新疆改造的“右派”、“黑五类”、镇反中遣送边疆服刑的原国民党人员及刑满释放人员留场就业等(其他类型迁移,凡是沾“坏”字的都往新疆送,俗称 “流放”或“充军”),并安置以上几类迁移人员的配偶、子女和父辈。当时,新疆敞开大门欢迎各路人马,支边青年、右派、劳改犯人以及“自流人员”……不管是有志青年,还是没有活路的人员,兵团团场里统统欢迎。正式职工一个月至少拿29.68元,而右派一个月只给3块零花钱,劳改犯开始没钱,后来也给个两三块。大多数劳改犯人刑满之后都留在了团场,慢慢地工资待遇就和职工一样了。那时候很少有人回内地,一个主要的原因是,兵团的生活比内地大多数地方的生活要好,慢慢地迁移人员开始成为兵团经济建设的骨干,使这支队伍不断发展壮大。如1954~1957年间,以组织迁移为主,1954 年,山东6531 名支边青年来到新疆;1956年,兵团接收河南支边青壮年5.1 万人;1956 年,兵团招收四川、广东、江苏等省知识青年4900 余人,1957 年,兵团职工从10.55万人增到17.87万人,兵团总人口为31.55 万人,比1954 年增长77%。
而1957~1961年,由于“大跃进”和三年自然灾害的影响,兵团又成为内地灾民和自流民工寻亲靠友、谋求生路的汇流地,甘、豫、川、皖等省农民构成自流移民的主体,使新疆兵团的人口迅速增加。这时期主要有三批大规模的移民,第一批是在1959~1960年初,兵团按国家计划接受安置了江苏、安徽、湖北等省支边青年及家属近10万人,当时被称为“支边青壮年”,而不是称“支边青年”。第二批是1960年1月至1961年3月,组织收集安置来新疆的自动支边人员21万人,其中多数为内地灾民, 亦有河南、四川、陕西因修建水库而失去土地的农民,以及“总路线和公社化”后变为赤贫的“地、富、反、坏、右”份子及其子弟,当年被称为“自流人员”。自治区党委为此先后发出《决定》和《紧急通知》,指示对这些自流人员,应同对待支边青壮年一样,予以收容、妥善安置,使他们安心在新疆农场参加农业生产。第三批接受甘肃河西一带移入的职工、家属1万多人。
至1960年末,总人口已达72.41万人,为1954年兵团成立时的4.1倍;到1961年底,新疆兵团总人口为86.6万人;在1963~1966年间,国家为加强兵团值班部队建设,从内地国防部队把近10万官兵转业到兵团,当时叫复转军人,俗称“老转”,而此前集体转业军人称“老兵团(含“925”起义人员)”,同时还安置了上海、北京、武汉、浙江、江苏、天津六省市知识青年12.7万多人,那时叫“学生青年”,意指那些无业的初、高中毕业生。此外,国家每年还分配和调入兵团一些大专毕业生及专业人才,并批准吸收安置职工子女约9万人。还曾将12万余名罪犯送交兵团劳动改造,刑满后绝大多数留场就业,叫“新生人员”,从而使兵团各项事业发展有较充足的人力资源。
到1966年末,总人口增至148.54万人;直到1971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总人口突破了200万人。这其中以政府组织的计划性迁移为主要形式,但从人员数量上看,自发性迁移则占据了大多数,相比之国家斥巨资安置的复转军人和支边青年,自发性迁移的自动支边(就是俗称“盲流” 这个侮辱性的称谓),“盲流”没有用国家一分钱,是自费到的新疆谋生,在官方政策里和社会舆论中,是处于最底层的一群人,并全凭自己的智慧和劳动,是真正的自食其力者,是个更成熟也更坚强的人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