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 2014-09-23 15:48 IP属地:未知
难看来是杀人犯杀人也是社会问题了,不应该受到谴责对吗?楼主神逻辑啊~~~~~~
当然,危害性是不同的,但问题是为不当辩护你当辩护事实本身对错,而不是去找不当事实产生的原因来证明事实的合理性!
否则,我是不是可以因为我没地方停车,停楼主家门口呢,为什么侵犯比人的合法权益却又做的天经地义一样。
我可以告诉楼主,很多学校其实不缺停车位,但离校门口太远,而家长如果有可能恨不得把车停宿舍门口,这本身根本就是道德问题,你愣是给说成管理问题。
探究解决问题的思路是可以的,但你错误的把揉在一块说了,就像你对你的长辈说:祝你老身子骨安康,隔壁老王刚死了!
你觉得你说话的方式是不是欠骂???
你可以说引起校门口停车的混乱的原因有管理不到位的问题,但你变成因为管理不到位,所以停车混乱有理,是不是该被骂?
[ 本帖最后由 blackhost 于 2014-9-23 15:51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