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 2015-07-15 12:49 IP属地:未知
LZ很平和。。。。
但是我不是在喷
可能我不懂,但是如果开车上路先想想自己的责任和义务,想想加入你可能撞的不是车,而是一幢价值几亿的建筑物,什么豪车都是浮云,而对于有价的物品,生命又远远高过,是无价的
如果把这两个主角换成人和豪车呢? 赔的起生命么?钱能挽回生命么?请问人是不是公害?
所以你要表达的标题就有问题? 你理解我说的了么?
应该是胡B开(包括胡B骑飞机的)的都是公害。。
跟...
谢谢
第一,处理问题要有层次。
一向以为,生命》社会公平与福利》财产。如果你按照这个顺序理解,就知道我为什么要这么说了。
首先,不能有生命问题,只能讨论财产。但是财产问题过头,伤害到社会公平和福利的时候,就必须停止。也就是说,罚款可以拿走全部存款及财富,但是绝不不可以让责任人街头露宿,绝对不可以使他家的孩子因为钱的问题丧失教育机会。所以在考虑问题以前,要先考虑优先级的问题。至于生命什么的,那是第一要务,没什么好说的,就如同没有任何人可以投票为了钱而枪毙一个人,多少钱都不行。这就是层次问题。
第二,乱开车的,其法律责任必须承担,经济责任承担到除个人必须外的极限,这点可以理解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