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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07-12 12:34 IP属地:未知
#你见过哪些奇葩的证明#
证明“你还健在”、“你妈是你妈”、“你妈无私生子”,甚至买房还让开“无犯罪记录证明“......各种“奇葩”,层出不穷!
一则有关“福建华安县一名74岁老人到电信局办业务,却被要求开具她本人还健在的证明。”的消息引发网络广泛热议。
买房子,证明无犯罪前科
云南一女子到普洱派出所,要求开具无犯罪前科的证明,用途为买房,派出所予以证明后,还加了一句点评:“老百姓买房也要无犯罪前科,难道有犯罪前科的就不可以买房吗?贵单位凭什么立定此项规定?”
证明你妈是你妈
当事人到浙江省温州市塘下派出所开具母子关系证明,派出所在出具证明后又致信“公证处工作人员”,户口簿可证母子关系,“如若对户口薄真假性存在疑问,请公证处公证人员来塘下派出所进行核对。”
老人要证明自己是老人!
开具老年证丢失证明!派出所:“丢了又如何!一个小证件增加不必要的麻烦,还是多为老百姓办点实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