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 2020-05-18 21:39 IP属地:未知
法院判决“其悲可悯,其情可宥”,
黄某某获缓刑处罚
越秀法院当天下午作出判决,被告人黄某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判决书中写道:“被告人黄某某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同时,判决书认定黄某某有自首、犯罪时年满75周岁、认罪认罚、得到被害人家属谅解等从宽量刑情节,“虽触犯法律构成犯罪,但其悲可悯,其情可宥”,最终法院决定对黄某某予以减轻处罚,并适用缓刑。宣判后,控辩双方一致表示对该判决没有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