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 2014-04-22 19:09 IP属地:未知
在一个文明的城市,无论是成年人还是孩子,当街随意如厕都不卫生,理应被制止。但是,如果是紧急情况,尤其是像老人,幼童或是孕妇一类的弱势群体,那就要另当别论了。
美国NBC曾报道过一则类似的新闻,此事发生在今年1月份,当一对夫妻带着2岁的儿子在一家服装店时,2岁的儿子要上厕所,但服装店拒绝借用员工厕所,母亲让儿子到草地尿尿,却因此被警察开了张50美元的罚单。母亲气不过要上诉,得到了诸多美国妈妈们的支持。在之后NBC做的一项15.88万位读者参与的网上调研中,有83%的网友支持此妈妈上诉,理由是,这不过是幼童会遇到的紧急情况罢了,何必为难孩子。
同时,如果在雅虎英国上搜索幼童着急如厕怎么办,就会看到也有网友为这个问题头痛。有位网友四岁的儿子经常会有“突发情况”发生,其他网友建议他,要以四岁幼童解决生理需求为重,因为“一个四岁的孩子不能像我们一样憋住尿”。
与幼童的情况类似,在英国人看来,孕妇如厕的需求也经常十分迫切,要求孕妇憋尿,既不人道,也十分有害健康。在英国,孕妇有权利在任何地方借用厕所,或是再公共场所小便,警察有义务为孕妇做“掩护”。普通人若尿急难耐,也可在车尾小便。
从上述例证来看,即使在强调公共卫生的欧美,对于弱势群体“撒尿”的权利,虽有争议,却也算得上宽容。即使旁人有微词,也决不会将不满提升到“素质”的高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