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 2017-09-01 15:51 IP属地:未知
然后回洛杉矶。洛杉矶就那样。不用多说。这是最后交车的里程数。折成公里大致是5500多公里。
总结一下吧:
1、车:福特这款征服者块头非常大,作为全尺寸的SUV,也只有在美国这种车位巨大的国家才方便。3.6T的动力,坐4大两小加行李,再加全程空调,动力非常一般。唯一的好处是宽大高,看其他的小车都像是玩具。综合油耗在14个左右。论舒适,还是MPV来得好些。
2、美国人在车方面讲究的是实在。像洛杉矶、旧金山这种超级城市都很难看到非常豪华的车。德系车在美国很难看到。美国的人要嘛是美国肌肉车,要嘛就是日韩系的小车。只有在硅谷及湾区富人比较多的地方,奔驰还比较多一点。
3、这次15天跑了5500多公里,实在有点多,这次是没办法,想把大峡谷和黄石一起耍了,所以比较累一点。按前几次出行的经验,2000多公里其实是比较合适的行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