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 2012-08-19 11:34 IP属地:未知
只要有人的地方,就有潜规则。但在北美,多数情况下还是明规则为主导,潜规则为辅助。适当超速而不违法这种潜规则,实际上提高了行车的效率,对社会有益无害。
我在这个论坛上时不时就会看到有虎友在高速上跑180,真替大家捏把汗。虽然国内高等级公路的路况比北美要好,但是180这个速度,一旦发生意外,生还机会十分渺茫。我在北美开车,超过130的时候很少很少。
我个人觉得,超速是一种十分没有技术含量的事情。真正有技术含量的,是给你一辆宝马X5,你还能保持平和的心态不超速。这个是需要过硬的心理素质的。
在北美的高速公路开车,旁边的车开到150km/h倒是很常见,被警察抓住也很正常。但是开180km/h,是很不常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