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 2003-12-08 18:32 IP属地:未知
下面转贴关于别克君威安全性的文章。是车都会出事,出过事的车不代表它不是好车!不管车的主被动安全性能有多好,关键还是要安全驾驶!
别克车,你的气囊为何撞不开
2002-4-5 14:18:47
车祸瞬间,本应及时弹出的气囊竟然纹丝未动,给车内驾乘人员造成了伤害。车主为此求助浙江省台州市黄岩消费者协会,向轿车的生产厂家讨个说法。3月13日,此前已与车主有过一次接触的上海某汽车公司再度派员抵达黄岩,会同当地销售商与车主展开新一轮谈判。 这辆给车主带来不少麻烦的“别克GS”轿车,是童先生于去年7月以总价36.9万元的价格买的。“使用时感觉‘别克’车的质量还是比较令人满意的,没想到车的毛病竟在气囊上。”一说起那天晚上的事,童先生不禁暗自庆幸自己躲过这一劫。今年1月1日,厂里业务特别忙,童先生只好叫来元旦放假的工人回厂里加班,一直忙到晚上十时许。为了表示谢意,他用平时主要用来接送客户的别克轿车将工人一一送回宿舍。晚10时30分,当驾驶员蒋某某驾车经过黄岩城郊某村的桥边时,因对道路状况不甚熟悉,导致车辆冲入突然变窄的路侧河岸,车头结结实实地撞上了一块坚硬的水泥块,造成车头保险杠、大灯总成、引擎盖等多处损坏变形。经车损鉴定机构评估,仅车损一项就达2.2万元。而据车主向专门维修厂家咨询,没有3万元钱,根本难以将车辆完全修复。更让童先生气恼的是,装备了安全气囊又受此重击的别克轿车,气囊却没有张开,车内乘员、驾驶员等三人由于碰撞车内硬物、挡风玻璃而受伤,光医药费就用去一万多元。其中乘车人戴某、郭某伤势严重,戴某的眼睑被生生刮去了一层皮肉,姣好的容颜不再。 应该打开的气囊为何不能如人所料地及时弹出?认为气囊系统有质量缺陷的童先生立即向销售商及其上海厂家取得联系,要求派员鉴定。1月6日,上海的专业人员到现场提取了相关数据,并于次日给车主传来一份分析报告,认为气囊没有弹出是因为“此次交通事故未达到气囊爆炸的条件,不存在质量问题……” “这不是说我的车撞得不够狠吗?连车都撞得面目全非了,人也伤得这么重,难道撞击的力度还不够?”此时此刻,童先生已初步体会到维权的艰难和不易,遂于1月8日走进黄岩消协求助,要求厂家赔偿同型号的整车一辆及受伤人员的治疗费用。秘书长徐国华在受理童先生的投诉后,当即与上海厂家取得联系,并专程赶赴20公里外的销售商处了解,要求两家本着客户至上的原则,真诚、负责地给予合作。 其间,为了有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车主童先生不得不将等着使用、急需修复的事故车搁置在停车场;此后,他又在消协的帮助下,系统地学习了有关《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对《消法》条款有了进一步的掌握。对照《消法》的相关规定,他主动降低最初的赔偿标准,要求厂家给予调换一辆同型号的新车。 面对车主主动伸出的橄榄枝,生产厂家依然坚持认为气囊未张开不属质量问题。为打开双方的僵持局面,黄岩消协一次次将车主的赔偿要求转达给厂家。在黄岩消协的努力下,厂方于2月27日函复车主,表示愿意为童先生免除事故车辆的维修人工费,并责成“别克”的特约维修厂在最短时间内修复车辆,免费为全车进行检查。 尽管厂家主动“示好”,但由于仍不承认气囊存在缺陷,车主表示不能接受。于是,他再次向厂家重申必须调换同型号的整车。童先生认为,气囊未张开是实质问题,即使费用再免,车子修复得完好如初,但气囊的缺陷还是存在。隐患不消除,今后谁还敢开这辆气囊形同虚设的轿车?为证实自己这辆车确实有气囊系统的缺陷,他在再次与厂家交涉的函复中举了一个实例。他说,在黄岩也有一辆别克轿车,仅因油箱底壳被石头碰了一下,气囊马上爆开,还顶碎了挡风玻璃。而自己这辆车撞得连车头大梁都变形了,气囊缘何如此迟钝? 对于童先生的换车请求,徐国华秘书长认为是恰当的,符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产品质量法》中“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应当负责修理、更换、退货……”的有关规定,消协有义务为车主争取合法权益。 在消协的不断努力和车主的一再要求下,3月13日,上海厂家第二次派员抵达黄岩,与车主商谈赔偿事宜。据悉,商谈赔偿一事并未达到双方预期的目的,直接经济损失、间接经济损失均十分惨重的童先生将诉诸法律以求公道。 《独角兽》的话:作为汽车的生产商、销售商,不能要求每一个买你车、坐你车的人都像你一样对车的性能、技术要求了如指掌,而在关键时刻让爱车撞得恰到好处———气囊张开不致伤人。好在消费者知道了消协,知道还有一个《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知道在关键时刻上法庭主张自己的权益。相信这起引人关注的气囊纠纷会早日画上句号,因为法律不会是那形同虚设的气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