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 2021-07-13 09:43 IP属地:未知
现在的法律就是这样,不合人心,怎么能得到人民的支持?做出奇葩判决的法官也不在少数。本身一个很显而易见的问题,因果关系非常清晰,始作俑者没有任何责罚。如果是在公共停车场,那么经营者应该和肇事车一起共同承担赔偿责任,同时因为乱停放,那么损失的大部分责任应该由乱停车承担。如果肇事车要判刑,那么乱停车的同样应该判刑。就是因为法律制定有问题,法律处罚力度太小,才有这么多随意堵车位,车库乱停车的现象,这些人有一个理由就是我找不到停车的地方,所以他们认为可以随便选个地方停。这就是现在法律给他们这些人的印象。公共停车场经营者要管理停放,私人车位车库是公民的财产,不可侵犯。找不到停车点就不能在这个区域停放,多么简单的道理,小朋友都知道,可总有一波人装疯卖傻。这个案子应该重审重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