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换新版>>

斯巴鲁论坛 >  321斯巴鲁植树活动

发表于 2009-03-11 17:38    IP属地:未知

好远,,帮忙顶下
山东BRAVO匪帮:160462579   ciao

[每日热点]:【酷车实拍】家里又添新车了 提哪吒L...

回复本楼 | 评分 | 举报

发表于 2009-03-11 23:53    IP属地:未知

心想事成

[每日热点]:【旅行游记】人说山西好风光之黄河篇...

回复本楼 | 评分 | 举报

发表于 2009-03-12 11:51    IP属地:未知

路过再顶...........

[每日热点]:【保养维护】逍客烧机油难题被PNF技术完美解决...

回复本楼 | 评分 | 举报

发表于 2009-03-12 22:49    IP属地:未知

有东莞的同学同行吗?

[每日热点]:【休闲生活】丰宁坝上百里天路草原之巅...

回复本楼 | 评分 | 举报

发表于 2009-03-12 23:41    IP属地:未知

不种树  鼓励中暑的TX 们

[每日热点]:【旅行游记】禅国囊谦 1000多个佛寺...

回复本楼 | 评分 | 举报

发表于 2009-03-13 00:15    IP属地:未知

顶南方的车友们,这么环保

[每日热点]:【旅行游记】打卡妈屿岛...

回复本楼 | 评分 | 举报

发表于 2009-03-13 08:41    IP属地:未知

把又好玩又有意义的活动顶上............

[每日热点]:【自驾游记】中原游之须弥福寿之庙...

回复本楼 | 评分 | 举报

发表于 2009-03-13 10:47    IP属地:未知

顶扫把佬好活动。
一部让亿万公民违法的法律标签:植树 违法 03-14  
  
郭光东(资深评论员)  
  
  昨天是植树节,每年的3月12日前后,也正是植树的好时节。今年你会去植树吗?不会,那你就铁定违法了。  
  
  我得承认,我已违法多年了。因为26年前的一部法律规定,除老弱病残外,年满11周岁的中国公民,每人每年必须义务植树3至5棵。  
  
  这部法律就是五届全国人大第四次会议《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决议》,1981年12月通过。次年2月,国务院还颁布了实施办法。  
  
  从1982年春天起,一场声势浩大的全民植树造林运动在中国大地展开。据说,这场运动“因其特有的法定性、义务性、全民性而史无前例”。去年公布的一组数字称:决议实施25年来,全国有104亿人次参加义务植树,累计植树492亿株……  
  
  不过,乐观的数字同样暴露出大面积违法的事实:104亿人次除以25年,每年也只有4亿人次多一点。昨晚的央视《新闻联播》也证实了违法的普遍性和严重性,报道称,去年有近半数公民未履行植树义务。其实,以我个人的生活经验而论,“近半数”这一数字还是相当客气的。我最近的一次植树经历已是15年前,身边也未见他人履行义务,甚至连相应的处罚也从未有过。  
  
  一部出发点极其良善的法律,为何却在实施中遭遇如此大的尴尬?  
  
  原因不难查找。决议颁布的年代,正值中国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的初期,人人尚在“单位”之中。而今20多年过去,中国社会组织结构发生巨大变迁,且不说个体从业者大批增加,就职于非国有单位的人越来越多,单是从农村流向城市的打工者就有亿万之众。与单位越来越疏离的这些人,必然处于不便履行植树义务而又难以监督的状态。  
  
  而且,多年来大规模的城市化进程,也使得城里几乎无地可供植树,能绿化的都已绿化,剩下的就是水泥地了。城里人再要植树,就得到自然条件较差的远郊去,这对普通市民而言,履行义务的负担也无疑是加重了。  
  
  从立法质量上看,这部法律有着它那个时代的鲜明烙印。它产生于“文革”结束不久、法制几乎一片空白的特殊年代,其时的立法观念和立法技术,尚处于极度不成熟状态。  
  
  比如,这部法律的立法目的是在发起一场运动,而不是规范日常的行为。套用的格式是“决议”,而不是现在通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某某法”。整个文本虽然不足450字,却大量使用非法律语言。法言法语讲究精准、明晰,植树数量要么3棵,要么5棵,这部法律却模糊地规定“3至5棵”。而“人人动手,年年植树,愚公移山,坚持不懈,为建设我们伟大的**祖国而共同奋斗”这样的语句,读来就俨然“致全国人民的一封公开信”。  
  
  更重要的是,义务植树的法律在一定程度上混淆了法律与道德、法律与政策的界限,设定了实际上难以履行的公民义务。  
  
  在立法质量越来越高的今天,正视变化了的社会现实,重视绿化的专业特性,这部义务植树的法律已经到了不得不改的地步。或许这部以决议形式颁布的法律并无多少人在意,但是,如果我们坐视法律长年蒙尘而不管,放任大面积违法而不问,则无疑是一件贬损整个法律体系权威的大事。如此,何谈让民众敬畏法律,遵守法律?  
  
  立法法规定,“立法应从实际出发,科学合理地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与义务。”在此郑重建议,本届全国**会在最后一年任期中,应予及时修订这部法律;或者径自废止这一法律。
菩萨低眉 状若安祥

[每日热点]:【自驾游记】神农架-白帝城-三峡-宜昌...

回复本楼 | 评分 | 举报

发表于 2009-03-14 00:57    IP属地:未知

路过,接力顶上..................

[每日热点]:【旅行游记】巴马世界之乡长寿村...

回复本楼 | 评分 | 举报

发表于 2009-03-15 18:43    IP属地:未知

还有几天,赶紧报名啊
人这一生可短暂了,等待是摄影中最没有意思的事情了,哦!
倒不如买了相机立即按,快门一开一闭,一张大片诞生了!哦!

[每日热点]:【旅行游记】夏天的乌兰察布...

回复本楼 | 评分 |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