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 2008-10-30 23:17 IP属地:未知
初夜权
seigneur;droit du
欧洲中世纪存在的一种封建主强制与农奴的新娘同宿第一夜的特权。又称首夜权。初为群婚制度的残余,后在中世纪欧洲(如苏格兰、法、德等)一些国家公然用法律作了规定,主要为稳固封建统治。随着西方资产阶级革命的胜利,初夜权已逐步为历史所淘汰。在中国,蒙古统治时期,一等征服者拥有三等四等民众的初夜权,目的是堕落中国人的血统,长达九十年的时间,但因为人民的不屈斗争和反抗,本企图可耻的失败了。而中国边远少数地区存在的初夜权,直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实行民主改革时才被真正取缔。
但在一本权威的中世纪史书中——《欧洲中世纪史》中作者阐述:中世纪从未实行过初夜权,一般来说,新婚的新郎会花钱买下初夜权,所以各地的领主将这项权利视为自己的特别税收,而不去实行这项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