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 2008-09-21 23:54 IP属地:未知
武汉市**武昌分局黄鹤楼街派出所治安案件结案书
2008年9月12日,我辖区内发生一起乘客殴打公交车司机的治安案件,目前,此案已经审理完毕,现将案件情况做以下详细说明:
2008年9月12日下午5时03分,我所值班电话接到群众报案,称我所辖区内519路公交车上发生乘客殴打司机事件,围观群众义愤填膺,事态有进不步恶化并演变成为**的趋势,我所迅速反应,派出了以值班副所长林滔带队的出警小组,并于接警10分钟后赶到了现场。
赶到现场后,我们迅速对案件中的当事人进行了控制,并对围观群众进行了劝离。随后,我们将其中行凶打人的两名黑龙江籍男子和随行的两名年轻女子带回所里接受调查,被打女司机被附近医院的接诊车接走进行救治疗。
经查,2008年9月12日中午4点50分,四名黑龙江籍乘客在519路公交车傅家坡车站上了这辆牌号为鄂A90038的519路公交车,其中一名女乘客抱怨车辆未及时到站与公交车司机发生口角,随后演化成暴力殴打女司机事件。事件中率先动手的是四名乘客中的一名男乘客。
经审理查明,事件中行凶打人的两名男子的基本情况是:
徐军,男,24岁,黑龙江齐齐哈尔市人,无业,来武汉三个月,自称目前正在找工作。
李南勇,男,27岁,黑龙江黑河市人,退伍军人,来武汉一个月,自称旅游。
经审理查明,事件中两名随行的女青年的基本情况是:
肖娜那,女23岁,黑龙江黑河市人,武汉某**盐浴技师
秦佳 ,女21岁,黑龙江黑河市人,武汉某**盐浴技师
经审理查明,事件中被殴打的519路女公交车司机情况如下:
宋汉方,女,34岁,武汉市公交总公司一分公司职工。
目前,被打女司机宋汉方经过医院治疗后情况比较稳定,但院方仍要求宋住院观察,经法医鉴定,宋汉方的伤势为轻微伤,因此办案单位对该案件拟不做刑事案件立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和湖北省人大通过的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办案单位对案件做了如下处理:
一, 被殴打女司机的医药费由两名打人者全额负担。
二, 勒令四名乘客对被打女司机进行赔礼道歉。
三, 对于行凶打人的徐军,李南勇二人分别处以行政拘留15天的治安处罚。考虑到当事人是外籍人士,为避免在执行治安处罚期间受到暴力攻击,拟在武汉市二看单独设立拘留室。
武汉市**武昌分局黄鹤楼街派出所
2008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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