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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论坛 >  我们进入第二阶段吧,如何给腿哥脱罪

发表于 2015-05-06 13:04    IP属地:未知

脱罪不太现实,但是可以基于前面女司机的挑衅行为来转变定性,或许有可能轻判。
或则女司机迫于舆论谴责的压力对腿男进行谅解,也可能轻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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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05-06 13:05    IP属地:未知

引用 随便便 于 15-05-06 12:46 发表的回复
你说的很在理,我也严重怀疑营山女纠结黑恶势力围殴了男司机,现在那个租儿司机的消息都没有了,我记得最早说是警察带走男司机的时候租儿出手,警察还动用了辣椒水
我个人觉得男司机不会无缘无故跟不认识的人打架,必然受到了很强大的威胁,威胁到了他和他的家人的安全
那么,这个租儿司机和当时在场的所谓“群众”要不要扒一扒呢
如果营山女喊人来围殴男司机,这种情况属不属于黑恶势力!?
人家猪儿又不晓得前头的事,人家这个属于见义勇为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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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05-06 13:06    IP属地:未知

引用 遇林1203 于 15-05-06 12:36 发表的回复
从结果上讲,腿哥确实要负担很大的责任,毕竟下了死手。但是天朝的法律要是一贯公平正义的话,我也不掰掰了。
从技术的角度来说,我先抛砖引玉的支一招——攻敌必救。
此敌非卢女,乃是掌握很大话语权的机构。
其实现在曝光的两段视频还不能完整描述整个事件,警察赶到现场的时候的执法视频才在比较关键的。我不相信猪儿头上脸上的伤痕的在制止腿哥不法行为时留下的,腿哥下车后发生了什么事情,请公布视频加以明晰。是否...
殴打他人,不管什么前提都是不能脱罪的。这是殴打,不是制止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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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05-06 13:08    IP属地:未知

引用 北鲸沙发 于 15-05-06 13:06 发表的回复
殴打他人,不管什么前提都是不能脱罪的。这是殴打,不是制止犯罪行为。
猪儿也不能脱罪,理由你已经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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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05-06 13:08    IP属地:未知

矛盾的起因是女方,事件升级是由女方挑衅、激化造成的,女方应该付主要责任。由于性质不同,处罚不一样。男的要重些。如果男的只是打了女的耳屎,其后果可能不堪设想。就是被打的过程中女的都很强势,几次想回击,但没有机会最后被征服。整个过程女方是有思想准备的。性质应该是斗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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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05-06 13:09    IP属地:未知

引用 军V-02009 于 15-05-06 13:00 发表的回复
在不是蓄意有预谋的情况下,男的到了需要动武器的阶段,应该是很危及的时候才会的用的。
所以当时就感觉相当奇怪而质疑。而且随着事件的进展,见义勇为的“好”出租车司机就再也没有出现过;这个也是疑点
起码从情理来说,他应该也是现场目击证人吧?
而且械斗与徒手,在刑律上是完全不同的概念了
因此,结合女司机之前骨折(从最早的颅骨骨折(且据说还有ct支持)、到中间的颧骨骨折,都现在完全没有头面部骨折迹象)的疑点,所以我实在很怀疑:
1、头面部及肋骨骨折是否属实?既然头面部都明显没有骨折,那么我再质疑到肋骨骨折应该也算合理吧?
2、螺丝刀事件是否属实?斗殴发展到械斗,且致无关路人受伤,老实说,如果属实,情节是很严重的。但万一不属实呢?毕竟目前的所有已知的内容都指向女司机并不诚信。
可以有人答疑一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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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05-06 13:11    IP属地:未知

引用 泛舟而上 于 15-05-06 13:05 发表的回复
人家猪儿又不晓得前头的事,人家这个属于见义勇为哈
关键是猪儿见义勇为了什么呢,在卢女被打的时候勇的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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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05-06 13:13    IP属地:未知

该咋判就咋判  主要是卢小姐也要依法治理一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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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05-06 13:18    IP属地:未知

引用 风吹奶罩飞 于 15-05-06 13:13 发表的回复
该咋判就咋判  主要是卢小姐也要依法治理一哈
对不起,卢小姐的行为,按目前法律,几乎无法处理。
而且她目前是受害人身份,我国的惯例,几乎不惩罚受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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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05-06 13:18    IP属地:未知

引用 遇林1203 于 15-05-06 13:03 发表的回复
真心没把法律当你家的,你说不改就不改么
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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