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 2006-11-29 08:50 IP属地:未知
我的经验可以让大家都明白一下:
1 首先我国个交通法是保护弱势,机动车和摩托相比,摩托是弱势,交警一定要偏向摩托一方
2 因为你车是全险,保险公司可以100%赔付,估计对方没有保险,所以交警主观上还是让你车但全责,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3 你担全责后,保险公司就可以100%赔付,对你经济不会照成损失。假如50%责任,你自己就要掏钱给对方垫付啦,即使解决,相信对方也不会再还回你的垫款吧。这样处理对你无损失。
4 垫款是处理事故时无损方先向伤者看病垫款的惯例,你记住一定要收集到所有的发票,保险公司靠发票报销,你多给的钱不会报销的
我的提醒,不是所有的发票都报销,诸如营养的费用保险公司不予赔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