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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胜论坛 >  一个有关汽车的实用帖子文集,希望能给朋友们带来帮助

发表于 2011-08-25 21:44    IP属地:未知

7月初 在确定协商无望的情况下,我准备自行消化损失,就此了结。由于报销对方医药费用需要用到交警的事故责任认定书,所以再次找到交警,交警告知此档案已由调解室接手处理,到达调解室了解到无法找到对方调解,所以表示无能为力,最终将事故责任认定书盖章生效。由于理赔还要用到B车车主的身份证复印件,而其并未在交警处留下身份证复印件,所以交警通过人口系统,直接调出对方档案,打印了一份人口基本信息给我。这里提一下,对方有没有身份证复印件没关系,可以让交警调一份人口基本信息给你,交警根据对方的一些要素,很容易就确定对方的身份的。
7.14 将档案交给4S保险专员,由其代为理赔。
7.16 4S来电话告知,由于我是通过PICC直通车保的保险,所以需要到金华地区办理理赔手续。到这时我才知道PICC的电话保险不能在当地进行理赔的,而之前保险时保险MM却说可以异地处理,最后电话了客服中心,才了解到,如果是在金华以外的地区可以当地处理,如果在金华以内地区就必须到金华理赔。这下才算真明白了,没办法如果明年还是这政策,就宁愿贵点在当地保了。
没办法,取回在4S的资料,4S的保险专员还是很负责任的将所有需要用到的资料整理成一册,并说资料已经齐全,只要去金华办理就行了。
这里提一下,PICC直通车,也叫电话保险或者网上保险,最好在保险时问清楚,在你当地出险要到哪里理赔,省得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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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热点]:【酷车实拍】家里又添新车了 提哪吒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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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08-25 21:45    IP属地:未知

这时听到了杭州城市之声私家车107电台的一档汽车维权节目的一个案例,和我很像,但是律师说可以要求保险公司代为追偿。
在致电电台直线沟通后,并且在律师的指导下,这时我才知道保险公司有这么一个情况。于是新的一个思路出现了——由保险公司先行赔付。
保险公司先行赔付是有条件的,即必须保了不计免赔,由于不计免赔的作用就是将车主的风险转嫁给保险公司,所以应用到本次事 故,就是将我要承担的由B车车主承担赔付的车损,但是由于B车车主无法赔付我,使得我需要承担损失,这个风险将转嫁给保险公司,由保险公司对我先行赔付,并取得代为追偿权,由保险公司再向B车车主追偿,至于保险公司是否能够追偿得到,这就是保险公司自己的风险了,和我无关了。
有了这样一个思路,在电台的主持下,和保险公司进行了多番沟通,结果告知,保险公司不主动承担责任,在律师的指点下才知 道,现在保险公司一般都有霸王条款,对此类无责事故不愿意主动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律师指出,该霸王条款和无论是旧的保险法还是新的保险法对此类事件的处理都有冲突,根据条款和法律相违背的,条款无效,所以这个霸王款是个无效条款。
现在唯一要做的是要让保险公司了解我并未放弃对B车车主的索赔要求,即保险条款中有一条,大意是A车主动放弃了对B车车主索赔的要求,保险公司将不予理赔。而要让保险公司承认我并未放弃对B车车主索赔,但是索赔无果,最直接的证据是法院的判决书。
随着这个思路,我启动了诉讼程序。
当然还得先回4S补办了维修发票,将维修费用补成了定损费用,补缴了差额税费,这一点是有点违规的,希望大家不要效仿和查证。
无论最终结果如何,在此鸣谢一下杭州城市之声私家车107电台的支持。。否则我就已经自己消化了这笔的损失了(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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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热点]:【旅行游记】人说山西好风光之黄河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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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08-25 21:45    IP属地:未知

8.3
来到东阳法院(需要到事发地法院)立案窗口,根据格式书写了起诉书并在附近的打字店打印出来,提供了起诉书、交警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复印件、我的身份证复印件、交警出具的B车车主人口基本信息、我的驾驶证复印件、我的行驶证复印件、4S出具的我的车辆维修发票、医院出具的对方的病历书、医院出具的对方的医疗费用发票。很快就办好了,交了25元诉讼费,案子就立好了,很简单,材料齐全的话非常简便,远没有想像中的那么复杂。
这里提一下,这种诉讼程序非常简便,而且费用也相当低,并不会像平时觉得这么费钱费事。
8.17 B车车主突然主动联系我,要求协商解决,最后猜测其中原因是法院由于找不到B车车主暂住地址,所以向B车车主户籍所在地的或派出所进行了协查要求,B车车主老家的法院或派出所找到了B车车主家里得知了B车车主现在东阳的暂住地址,然后法院传票发出。
根据B车车主后来描述得知,应该是B车车主家里是老实本份的农家,突然有法院的人来,觉得有些惊慌失措,而且感觉有法院来人总觉得不是一个光彩的事情,特别是像农村里,这种事情一传十,十传百,后来B车车主言道,其实就是这么个事,搞得好像犯了多大的罪似的。
这是闲话,总之B车车主迫于压力,主动要求协商解决。并约好了时间。

8.18 按照约定时间双方到达交警队,在多番协调下,最终各退一步,B车车主一次性赔偿A车4000元现金(理论上A车损失是4721+190鉴定费+80拖车费合计4991元+114.12医药费差额),B车车主此前医疗费用,计1082.11元由保险公司根据交强险无责赔付的条款赔偿1000元(实际保险公司 赔付967.99,据说有些项目是不能报的)。此后双方无涉。B车车主当场支付4000元现金。然后双方分手。
既然事情已经解决,那么赶紧还是去法院把案子撤了,否则改日还得跑一趟。到达法院,在查询窗口,查询到接手本案的法官的办公室及电话,正好法院在办公室。到办公室后说明情况,按法官要求写了一份撤诉申请书,此案就此撤诉。
最后电话告知B车车主,此案已经撤诉,让其放心,另外,此事到此为止。
这里提一下,无论对方是出于何种原因和你和解了,既然你也接受了这个和解条件,那么还是以和为贵,不妨就把事情做得完美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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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热点]:【保养维护】逍客烧机油难题被PNF技术完美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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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08-25 21:46    IP属地:未知

8.19 拿着所需资料,到达金华PICC大楼,在理赔窗口,递交了:交警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我的身份证复印件、驾驶证复印件、行驶证复印件、交警出具的对方的人口基本信息、医疗发票原件、病历原件、B车车主收到我支付的医疗费用收条原件。约十分钟,办理完成,拿到一张不用盖章的《保险索赔资料接收回执》。
    8.20 收到短信说理赔款项已经打到我银行帐户。
    8.23 赔款967.99入帐。
事故要点提醒:
    1.事发时记得报警、报保险,有人伤的,报120。
    2.报了以上后,暂时离开现场,以免受到其他攻击。
    3.现场掉落的车上零配件捡到后备箱中备用。有时可以为你省下一大笔开支。
    3.120到后让伤者自行去医院,费用由其自理,让其保存好发票给你。
    4.医疗费用如果由你支付费用的,让对方写下费用收条。否则到报保险时扯皮。。如果由对方支付的,尽量说服对方保险赔付后再付给他。要注意保险赔付限额,不知道如何计算,本次事故,交强险无责赔付医疗费用仅1000元。交警和保险均是如此说,而且实际拿到的赔付款一般都会有免责率。
    5.没有人伤的事故一般不用拖车,有人伤的事故一般必须拖车。
    6.最好能够协商责任,如果交警看到监控,那基本就断了自行协商责任的方案。
    7.注意电话保险的理赔办法。
    8.本次对方是一农民打工者,对法律和交规非常漠视,并非不讲理,而是理不清这个道理,在对方眼中,受伤了,无可厚非就该得到赔偿,而是否违章并不紧要,所以经过交涉后无法理论。。并且对于此类人员,交警也会谨慎处理,否则容易造成后续的麻烦。。对于此类人员要注意辨别,不要急着揽责,否则一旦认定你全责 可能后患无穷。。
    9.如果买了车损险的不计免赔险的,那么保险公司的无责不赔付的条款是不成立的,可以根据保险法的规定让保险公司先行赔付无责车主,再由保险公司取得代为追偿权,由其代为向对方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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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热点]:【休闲生活】丰宁坝上百里天路草原之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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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08-25 21:46    IP属地:未知

10.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表示放弃追偿的权利。否则就算保险公司想为你追偿,你也将得不到这个赔款了。
最后说说实际损失就不大了,基本相抵。
收入:B车车主支付的现金4000元+967.99元保险理赔款 合计4967.99元
损失:4S维修费用2400元+460元补缴的税费+垫付的1082.11元医药费+至少五趟跑东阳的费用及餐费杂费等500元左右+左后车门未喷漆350元+谐音室下护板未更换200元+轮毂盖未更换50元合计约5042.11
    此事也算是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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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热点]:【旅行游记】禅国囊谦 1000多个佛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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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08-29 21:52    IP属地:未知

一个保险业车主处理“碰瓷”的过程

有点长,但绝对值得借鉴。尤其是对付误工费

    某年某月的某一天,遇到了一个“碰瓷”的我,FATBOY,曾经在某个大保险公司车险部门工作3年,主要从事日常的事故车估价工作,隶属外勤,处理交通安全事故无数,人称“小法师” 。驾龄不长不短(4年),安全行驶里程也不算短(16万公里),在上周某一天的晚上遇到了对我来说匪夷所思的经历。那天晚上8时许,我驾车回家途中,刚刚 从高架下来回到地面道路时,突然感到一阵口渴,于是习惯性看看所行驶路段旁边并无禁止停车标志,地面的街沿上也无黄黑格子线,经验告诉我,该路段允许临时性停车,正好开了一小段之后,路边有一便利店,于是打开右方向灯,从右边后视镜中看到后面非机动车道上并没有车辆,OK,慢慢的靠进去,靠边停车。车子刹停之后,我开门时还特地注意了一下左后视镜,注意到并无车辆往来,才打开车门,下车进店,这时我为了后车,还特地打开了双跳灯,以防万一。
    就在我买好饮料之后,在店门口大快朵颐之时,眼睛的余光看到有一团黑影,朝我车子撞过来,速度也不是很快,就听见砰的一声,接着是我车子的警报系统开始启动,撞我车上了。等我过去一看,原来是一个骑自行车的中年男子逆向骑车撞上了我的车头。我过去之后,拿出遥控器关闭警报系统查看车况的时候,该男子做出了 一个令我感到百思不得其解的举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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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热点]:【旅行游记】打卡妈屿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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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08-29 21:53    IP属地:未知

他站起来之后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拿出手机打110了。我当时就感觉有点不对劲,怎么他不看自己的伤势,反而第一个事情就报警了?我也没发话,等他电话完之后,还没有等我说话,他倒是先嚷嚷了起来-“朋友,你别急,车子撞坏了,我来帮你买单负责修理,我人受伤了,你负责我的医药费,现在我已经打了110,有什么事情等警察来了再说。”接着一手不停的揉腹部,一手掏烟,车子也不扶了,站旁边抽烟去了,也不搭理我。我大脑里面第一个反应,遇到传说中“碰瓷”的了。当时,我的经验告诉我不能够移动车辆,如果移动的话,就可能被他恶意污蔑,说我靠边停车时带倒他的,有什么问题等 110来了再说。我当时就说“朋友,你怎么骑车的?逆向知道吗?”一边说话,一边我在检查车子的损坏情况。一看也并没有损伤什么(桑塔纳,开过的朋友都知道,保险杠磕磕碰碰小事情),就是前保险杠上面有一点擦伤,连前保险杠的外皮都没有破,还有就是一个撞击的痕迹。
  1、先想好自己所处的境遇:A、新交法负全责;B、自己有无违规之处;C、对方有无违规之处;D、对方的目的和疏漏;E、快刀斩乱麻,分清利弊。
  不知道何时,旁边围了一大堆的人,这是上海的海派特色之一。当时我还特地看了一下手表北京时间20:08分,20:14警察到了。符合夜间中心城区5 分钟出警的要求。来的是一辆两轮摩托车。在等待的时候,我已经把驾驶证、行驶证都准备好了。旁边围观的群众你一言,我一语的纷纷发表议论和看法。在等待警察过来的时候,我已经基本上把思路和对策都想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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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热点]:【自驾游记】中原游之须弥福寿之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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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08-29 21:54    IP属地:未知

    对方这样做,无法就是为了钱。不然不可能这样。我停车不当,停放在非机动车道上,这是我的软肋,是我的 把柄。这点警察肯定要指出,特别是现在新的交通法出来之后,非机动车、行人相对于机动车辆来说都是弱势群体,机动车辆属于强势,就算我无责,对方的人伤我还是要负责的。相对于这点来说,我不如认全责。当场就开调解书的话,我的心理价位是1000元,1000元以上对方就是在讹诈我,我宁愿进去处理,虽然手 续繁琐了一些,而且这1000元属于快速处理,保险公司给予全额理赔,当然是建立在我全责的基础之上。
2、可能称不上经典的对白:“碰瓷” 的,警察,还有我等警察勘查完现场,开始听取双方陈述,对方的理由无非就是没看到停放在路边的车辆,撞上去了。我的理由就是停车买饮料,他撞上我的车子是熄火之后发生的事情。我主动递上了我的两证,警察诧异的朝我看了看,朝我说了句“朋友,熟门熟路嘛,那么你们自己可以开始谈好多少钱了。”我只能朝他苦 笑,当时我和对方的对话记录如下:
  我说:“朋友,你现在感觉怎么样?如果不行的话就去医院挂急诊,行的话就可以走了。”
  对方说:“我感觉肋骨痛,骨折了,要去看医生。”
  我说:“如果你觉得自己没有大问题,就是难过的话,大家谈个价钱一次性了断拉倒。”
  对方说:“不行,我要去挂急诊,里面很疼”  
警察就在旁边插话:“朋友,你如果可以的话,要不这样,双方协商一下,谈个价钱就一次性了断了。免得进事故组处理,大家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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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热点]:【自驾游记】神农架-白帝城-三峡-宜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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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08-29 21:55    IP属地:未知

旁边的群众纷纷发言,“哟,这个男人又没什么事情啰,没事的话就可以走了,有什么啦?存心拿钱嘛,敲诈人家,怎么这么不要脸的啦?这个小青年还挺老练的,不知道是做什么工作的”?
  我也再次提醒:“朋友,现在大家在外头还可以谈价钱,进事故组就要烦了,现在一次性了断最清爽,你自己开价钱。可以就OK!”对方看看我,想了一会, 对警察说:“我骨折了,我要求进事故组去处理。”警察朝我笑笑:“朋友,没办法了,快速处理不了,只有进事故组了,这样的话我开单子了。”

  我也无语,配合警察开具现场调解书,因为我是停放在非机动车道上面,虽然说该路段允许临时性停车,并且对方是逆向行驶,但是按照新的交通法来说,我承担主要责任,对方负次要责任。我的本意是打算认全责的,但是警察这里没通过。特别搞笑的是,开具事故调解书的时候,我掏出来的是驾驶证,对方拿出来的有效 证件竟然也是驾驶证,而且还是A照,够可以的。真的是专业选手,有备而来啊!
    准备给“碰瓷”者的一顿“大餐”双方签字,互相留下联系方式,各执一联,约好明天去某区事故组碰头,警察也把我的行驶证、驾驶证交还给了我。这时我提醒他可以马上去急诊了。他好像恍然大悟一样,推着车子慢慢走了。我本来打算当场打120的,后来考虑到为了节约有限的医疗资源,还是让他自行解决吧。经验告诉我如果对方真的是骨折的话,第一、不可能像没事一样的,还能够站得住,能够做到面不改色,看他那样也不像。第二、如果感到骨折的话,他会马上去医院,而不 可能是拖到明天一早才去,如果是这样的话,那就不是骨折。而且肯定是急诊,是事发地附近的医院,不可能舍近取远去别的医院。
    所以我也收好两证,慢腾腾开车回家。到家了,就开始上网查询有关的保险条例、条款,处理过的案例,总结出来几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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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热点]:【旅行游记】巴马世界之乡长寿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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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08-29 21:56    IP属地:未知

1、对方肯定是碰瓷,结合其事故后的种种表现,这肯定是勿庸置疑的;
2、关于主责、次责,如果我认定无责,按照新的交通法,行人、非机动车做为弱势,就算无责的话,我也要赔偿对方的医药费,而且这部分保险公司是不予报销 的,更何况我当时的确是有违反交通法规的现象存在,所以我认全责,至于主责进去处理的问题,则是当值民警认定的结果,现场出警物损在3万元以下的只适合做 现场定责,不适合现场处理,并且对方无法一次性了断;
3、对于明天的事故组调解,我要坚持以我为主,不合理的要求一律不答应;
4、针对有可能对方将老伤当作新伤来做,栽赃给我,我会要求其提供拍片的原始数据,这点保险公司会有指定的地方可以帮我看。到底是新伤还是老伤;
5、关于其赔偿的问题,按照惯例,对方肯定会提出误工费要求,这时就需要其提供有效的医院证明、所拍摄的片子、对方用人单位出具的误工证明、收入证明、伤者的劳动合同、连续三个月的个人收入所得税的缴纳单。缺一不可。
① 医院证明,就是俗称的病假单。如果伤者和医生存在某种非正常关系的话,肯定是可以开具的,至少可以比平常所开具的天数多一些,但是要建立在真实有效的基础之上。病假单可以查到哪个医生开具的,日后如果上法院,我可以要求法院调查其真实有效性。而且一般来说,现在的医生不太敢多开病假天数的。
② X光片,同理,上法庭的话,可以要求法医看新伤、老伤。这点倒是一点不用担心其弄虚作假的。
③ 误工证明、劳动合同,这就是需要对方提供真实有效的文件,证明其是在职职工,是有着正当职业的合法劳动者,并不是社会闲杂人员,无业游民。这是完全可以查询的到的。
④ 所得税证明,这是关键,有可能对方有能力,有办法可以搞得到假的用人合同、误工证明、收入证明,就算全都拿到,但是最关键的一点就是所得税证明,如果对方拿的再多,开价再厉害,如果提供不了税单,我完全可以置之不理,要求诉诸法庭,法院认定的标准就是所得税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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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热点]:【旅行游记】夏天的乌兰察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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