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 2004-07-27 14:22 IP属地:未知
早上送LD上班。
通常,走南昌路到南北高架左转,如图所示,快到南北高架时,正好绿灯,前面没同向的车,却有很多自行车/助动车占据着俺的左转车道直冲而来。为了避让这些违章的40万,俺转到右边车道再转回来,但回来的时候已经压到实线了。
路口的警察立刻手一指:靠边停车!

跟他解释,我是为了避让自行车;我天天走这条路,不可能走错道,不可能需要到路口才变道。
可警察说,你应该停下来。我立刻反驳,我是可以停下来,可如果助动车停不住撞我车头,你还不是判我全责?如果他骨折,还要我赔钱;如果他死了,还要我赔40万!我没那么多钱来赔。LD也跟他说,上次你们陈队长来的时候,也说应该先避让。总之是狂解释,承认的确压了实线,但不是为了变道,是为了避让自行车。
不过警察意思是,既然叫住了,总要处罚的,拿出皱巴巴的处罚条例,说找条最轻的:罚款50;按实线变道标准,是扣2分罚100。还让我选,问我有没有意见。
我说我可以选,我也可以选50立刻走人,我也可以说我没意见,但这只是口头的,我心里绝对有意见。
僵持了大概15分钟,没有结果。
这时,正好一辆依维科红灯停在马路中间,影响了绿灯的通行车辆,警察立刻手一挥:靠边停车。
不知道是因为LD说的陈队长,还是他有新的生意了,或者是理解了俺的解释,反正那个警察返身将驾照递给我:以后注意!
逃过一劫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