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 2007-03-24 02:18 IP属地:未知
俗话说的好:"当兵后悔三年,不当兵后悔一辈子"我感觉这句话说的不对,因为我去当了三年的兵去体验了部队里面的生活,所以我感觉应该改成:"不当兵后悔三年,当兵受用终生!"因为怀念原来在上海武警部队时的生活怀念部队,所以取名武警......又因为俺喜欢枪,而且也十分想念跟了我二年的八一自动步枪,所以俺就又扛上了枪!!!嘿嘿.......现在俺参加FB的介绍就是扛着枪的武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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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武︻︼﹂警 于 07-03-24 02:19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