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 2006-10-12 21:39 IP属地:未知
这是管理水平问题.
由接到报警到救护车到场的时间,是有指标的,一下是今年的服务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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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护车在本处接到紧急救护召唤后12分钟内抵达现场街道的地址。我们在二零零六年的目标,是92.5%的紧急救护召唤能在这个召达时间内获到场处理。二零零五年整体紧急救护召唤,在召达时间内获到场处理的比率,较所定的目标(92.5%)低2.9%。主要原因是紧急救护召唤数目增加、交通挤塞,以及第三代调派系统的初期操作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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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来这个case是达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