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 2003-10-29 16:36 IP属地:未知
唉,我们就是忍惯了,就是人家说什么,我们就听什么惯了,也不辨是非了,也不知对错了!
“无论行人是否存在违章行为,肇事车辆都必须承担责任”你说这还讲道理不讲道理!!
我们的政府已经改了很多了,比如泊位证,理由是与“行车安全”无关,是不是这个理由一说出来,大家才都突然觉得“对呀”,既然无关,那么我们为什么默默忍了那么多年呢!
我敢保证,我们生活中还有许多不平等的问题,只要你仔细想想你就知道了!比如公车私用问题,比如贷款买房时的公证费要由购房人承担(而不是和银行共担),比如以户口制度限制了高考的公平性,比如许许多多地方的出国政审,比如生小孩时要领“准生证”,比如前段时间吵的沸沸扬扬的暂住证和收容制度……
嘿嘿,看来这还是个素质问题,不知要过多少辈,我们的这些不平等法规,霸王条例才能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