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 2014-09-25 13:22 IP属地:未知
关于在住宅小区设置新能源车充电装置的申请
上海市电力公司:
为响应市政府颁发的《上海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2013-2015)》,根据市国资委下发到企业的推广要求,本人已自费购置壹台新能源车(汽车品牌:比亚迪秦,系上海市经信委公布的第五批混合动力新能源趁用车;拍照:沪DZ
专用号牌)现申请在本人固定车位安装220V/16A充电装置:本人系室产权房业主,小区仅有地面停车条件,没有产权停车位。根据物业公司的安排,本人使用小区 号专用固定车位,按时交纳地面停车费。(相关车辆及房产复印件详见附件)
特此申请安装新能源车用电装置,盼早日使用!谢谢!
申请人:
联系电话:
2014/08/26
所在小区物业公司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