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 2014-03-03 09:00 IP属地:未知
至1970年3月,“东突党”分裂集团全案破获,据统计整个自治区共涉及5869人,其中确定为“东突厥斯坦人民革命党”成员者1165人,是新疆解放后规模最大的有组织、有纲领、有计划、有行动的分裂集团案件。在文化大革命中,里通外国分子组织了“东突厥斯坦人民革命党”,妄图借当时的混乱分裂祖国。然而,当时国际上对新疆分裂势力的支持寥寥无几,里通外国分子组织 “东突厥斯坦人民革命党”使他们暴露了出来,正好方便中央政府对残余的分裂势力作一次彻底的清理。但后来处理时,根据中央1975年8月对该案的指示精神,经自治区党委决定,鉴于已破获的“东突厥斯坦人民革命党”组织成员情况复杂,且大多数已坦白交待,认罪服法,而该案又发生在“文化大革命”十年动乱的特定环境下,牵涉到我政权内高级干部,采取了缩小打击面,扩大教育面,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的做法,对该案的处理重新做了认定。除在暴乱中被击毙和做其他处理的要犯387人外,其余1165人均不定为该党成员,仅以犯有政治错误结论给予处理。对部分罪恶轻、认罪服法的服刑人员也分别做了减刑或提前释放处理,释放了几乎全部分裂分子,使新中国成立以来反“疆独”斗争的成果几乎丧失殆尽,这些人遍布全疆,是分裂势力的种子。
严格说起来,在新疆问题上出现严重的失误始于改革开放前的1975年。当时,新疆有些人打着“全面整顿”的旗号,全盘否定建国以来的正确方针。
20世纪70年代,民族分裂活动相对沉寂,一方面从外部原因来看中美关系逐渐改善,美国对中国战略思想发生转变,苏联也因忙于与美国争夺世界霸权而无力他顾;另一方面从内部原因来看,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新生政权机关为了维护新生人民政权,对民族分裂活动实行了严厉打击、绝不手软的政策,这一政策的后滞效应清除了民族分裂分子的生存土壤。此外,在“文化大革命”期间,国内政治斗争形势严峻,这种政治斗争氛围虽然禁锢了人们的思想,但相对单纯一致的全民的政治目标,有利于形成拥护共产党的领导、同仇敌忾反对民族分裂的向心力,荡涤了民族分裂分子的生存空间。加之新疆侦破了“东突党”,当时的民族分裂分子的骨干分子多数遭到打击,力量受到较大削弱,整个70年代没有发生重大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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