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 2012-09-20 11:33 IP属地:未知
如果我们生活在丛林,没有社会,没有法律,那我很赞同必须要去熟悉狗的脾性,习惯,因为众生平等。很可惜不是,我们生活在人类社会,并且人类社会的法律规定了如何养狗的规则。
那很对不起,我觉得我没有义务去熟悉狗的脾性,你在公共场所违反规定我还要配合着你来违规?天底下没有这个道理。
我的道理是,既然你不讲法律,那就将丛林规则,弱肉强食,你溜你的狗,我溜我的刀,与其要我来适应你的狗,还不如你的狗来适应我的刀。因为把自己的安全寄托在一把握在手上的刀上,远比寄托在熟悉那些满街乱走的狗上要靠谱很多。
我试过的,狗真是通灵性的,只要把刀甩开,狗真是怕的,聪明的动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