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 2011-08-04 17:58 IP属地:未知
这里确立一个概念“目前国内现行的法律中没有任何条款规定,侵权方必须在确立侵权价值之前先行给付赔偿”所以说,这个案件很简单,你修你的车,他修他的车,他想要钱,可以,法院见。。
下面问题来了,请达人支招:
1、下一步要干什么?我们不知道怎么办了。
答:取得所有应该得到的书面材料,如:交通事故认定书、公安机关道交部门向你收取各种费用的票据,你维修车辆的发票等等。
2、我们要不要先把对方的修车钱给对方大修厂,然后要到发票之类的去找我们自己的保险公司报销?
答:基于你的情况,你当然不要把对方修车钱给对方大修车,这事必须法院见。
3、如果真的出现因为对方是物价局定损,而这边是保险公司定损,造成了很大的差价,我们该怎么办?协商成功还好,如果不成功,要我们起诉保险公司?
答:最好的办法是,进入诉讼阶段后如果保险公司对价格有疑义的话,就可以让保险公司提出申请由法院委托物价评估机构进行鉴定,让法院来依法裁判。
4、是不是先要找个律师?
答:当然要找个律师。只有律师才是维护你合法权利的唯一办法。
5、想到再提
答:提了再答。
补充一下,这种案件实际上你已经处在优势地位,对方损失肯定会比你的大,也急于得到索赔款,所以这个事情一定要通过诉讼解决,同时在诉讼中保险公司为维护自身利益自然会追求他们的利益最大化。所以,在诉讼中即便你不找律师,你就把你自己的损失在法庭上说明白,如果有律师朋友请教一下关于各个程序上的事情,基本就可以把事情解决了,而且没有后患。。。所以说,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是唯一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