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 2010-03-10 12:01 IP属地:未知
曾经跟我单位同事打了一个比方:我们单位有一个同事甲,手上有不下二十套房子(自己劳动所得)。另一同事乙说,如果出台物业税,甲手里的房子要征税、甲会把房子卖了,炒房的也少了,房价就降了。我说放假根本降不了,如果甲将房子卖出,只卖给我们单位的人,价高者得,那么甲卖出的房子会被谁买到?会不会被单位最需要房子的那些未婚小青年买到?绝对不会,会被其他比小青年有能力的同事买走,单位需要买房子的人何止20个,因此,大家都想买甲的房子,甲一定会涨价卖给最能出得起钱的。同样的道理适合整个房产市场。
简单的说就是“供求关系决定价格”房产市场总的来说始终是卖方市场,供应量远远小于需求量,能降价才怪。你我买不起,比你我有钱的人多得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