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没说完,今天接下去
这时,110民警赶到,双方也停下手中的动作了,在一番自我辩解后,然后都被带到派出所了,接下去就是做笔录,然后我要求去看医生并做法医鉴定,前胸被抓伤,左手臂淤青,腹部被踢一脚,表面的伤开了点消炎药,腹部一脚但是不觉得痛,算了,不拍片了.经过争分夺秒的一系列程序,终于在法医下班前做好了鉴定 (不够成轻微伤一级,好像不是很严重)
事情到了派出所就需要等待了,可能是经办的民警太忙了,我到所里催促了多次,经办民警有两次当我的面也挂电话给顺捷维修站的老板,要不是没接要么没空,这段时间就要耐心等待了,有车的朋友就知道了,一旦突然没车,又需要用到车时,是件特别麻烦的事.向朋友借,一两次还行,多了自己也不好意思.租车一天要260元,就短短的几天,费用就两千多元了
2007年6月15日,福建新闻频道在中午和晚上也把这件事情报道了,福建的网友不知有没有看到,呵呵
终于等到了对方有空的时候,已经是2007年6月19日,顺捷维修站的曾姓老板态度跟以前比应该说有了明显的好转,说为他及他表弟(余姓的老板是他的表弟)当时的态度道歉,我一听怒火消了大半,原想着调解的可能性较小,现在还是有可能商量解决的.
他说上次吵架时的过程中,我方的人员把他的数码相机弄坏了,原来是五千多,现在市值价要4000元.是镜头损坏了,不可修复的,等于报废了. 我一听说如果抢夺中弄坏的,双方都有责任. 曾姓老板就说双方都有责任就一方一半,我算了一下我原来的理想赔偿是3000元,如果扣去相机的损失,还剩1000元. 于是坚持要求车子修好,赔1000元. 他说不肯赔,讨价还价后300元,算了,抱着息事宁人的想法,我同意了,什么交通费,误工费都不要了.但是,我要看看相机是否如他所述一样.不能修复了.
开车到维修站拿了相机,和顺捷维修站的一名师傅一同去一相机维修点,一问.唉 完全可以修的,修复好不超过500元.
顿时感觉这老板实在太不厚道了!太耍弄人了!
到了顺捷维修站,两位老板的口才实在是好,讲到最多只赔500元,说着就起身了.
我们也只好走了,感觉自己实在是被动,真的实在后悔到这个维修站来保养呀!
到家了,商量了下,不算误工,整个花费已经三千多了(包括医疗费和其他的些许杂费),顺捷维修站的老板给的500元连折旧费都不够!!! 思前想后,是忍气吞声损失自认还是再发时间和精力和他打官司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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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cqk888888 于 07-06-21 01:19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