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 2009-05-28 23:04 IP属地:未知
超限制区域行驶出险会打折理赔,或者拒赔,这个也要注意
车辆在保险公司投保时,保险合同上都会有关于限制行驶区域的条款和免赔条款。有些地方的保险公司规定自驾车出游前必须加保“中国境内险”,否则保险公司不予理赔。因此,车主在投保相关车险时,不能光看保费是否打了折扣,还要了解日后的保险权益是否受到影响。经常驾车去外地的车主,还可以考虑加保一个“不计免赔条款”。
08年10月份,我同事摩托车与一电瓶车在十字路口发生碰撞,摩托车没上牌照,交警判了摩托车次责,电瓶车主责。电瓶车主62岁,锁骨骨折,植了钢钉,现在在家休养,一年后取出钢钉。我同事摩托车载了他怀孕的老婆,当时摩托车倒地后老婆有头晕呕吐和出血症状,尿检也有血,但只在医院观察了两天就会家了。当时我同事向医院垫付了8000元,现在电瓶车主提出私了,要求我同事再支付他14000,说包括误工费、伤残鉴定费、营养费、精神损失费等。
请问,他们的这个要求合理吗?还是公了合适?锁骨骨折算几级伤残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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锁骨骨折很难评到伤残等级,对方年龄超过60岁,(男性退休年龄,女性是50)这样的人是没有误工费的,除非他切实在单位工作,有工作证明,收入证明的事实情况。但是这个一般需要通过法律途径认可,否则保险公司一般不予认可。
摩托车吃到次责,就是交强险部分全额赔偿,死亡伤残11万封顶,住院医疗费是1万封顶。由于对方是主责,那么摩托车的乘客的医疗费对方需要按主责赔付,一般是7成。车主自负3成,摩托车一般都强制保车上人员险,也就是剩下的3成可以在自己保险公司理赔。
对方老头你同事只要赔他医药费,住院护理费等就行,那种伙食费,交通费忽略不计的,营养费评不到伤残,或者医生没出具需要营养证明的,不需要赔他的,就算赔也就是住院期间10元一天。
叫你同事赔14000,理都不理他,叫他起诉好了
锁骨骨折肩峰端的话,可以评到10-9级伤残,否则难评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