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 2014-06-03 10:27 IP属地:未知
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四十五条:“机动车驾驶人在行驶中应当根据路面交通状况,保持车辆安全间距。”,有此规定,我觉得我避让大货车的行为完全合法!而且,我看遍了交法也没发现有压实线罚200元的规定,只是在山东省实施交法办法里,有在高速路或城际快速路上压实线罚200的规定,可我压线的路段不是高速也不是城际快速路呀。为了搞清楚个是非,我坚定了申请行政复议的决心。(当然,也有了可能是我错了,但是,错也要错个明白,不当糊涂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