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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02-01 22:27 IP属地:未知
大致说来,头把盒子之说有三个不同的版本。
第一个版本,德造9毫米毛瑟手枪。
这9 毫米的毛瑟手枪,即今天的人们说的较多的名曰“大红九”的驳壳枪,
第二个版本,山西造11.43毫米“一七”式驳壳枪。
民国山西在兵工的研发与生产上,走的是一条与众不同的路子,其中就包括这11.43毫米的“一七式”晋造驳壳枪。
块头大、口径大,就在为这个,所以至少在冀中,便有了将此枪称作头把盒子的说法。
第三个版本,长苗盒子。
国民党青年军编写于民国35年的训练教材《兵器教练 阵勤实施 战斗教练》,关于自来德手枪一章中,有这样的文字:
“种类:因枪身之长短,分左列三种,但各部机能完全相同。
“1,头号自来德手枪身长十九公分;
“2,二号自来德手枪身长十四公分;
“3,三号自来德手枪身长十公分。”
它这里的“身长”,实际是枪管长度。至于“十九公分”“十公分”的自来德手枪,则显然指的是枪管长“180毫米”和“99毫米”的驳壳枪。为什么与今天对驳壳枪枪管长度的说法不同呢?这可能是误读,也可能当年就是这样的标准。
所以以上德国造、西班牙造180毫米枪管的驳壳枪,便都是青年军所称的“头把盒子”。
以上三个版本的“头把盒子”,即大红九、大眼盒子和管长180毫米的长苗盒子,互相排斥,并不兼容。但有一点是共同的,即它必定是在某一方面大于二把盒子的。
俗称这个东西,往往是一个地方一个说法,根本就找不到一个统一的标准。就如同山东人所说的地瓜与四川人所说的地瓜根本就是截然不同的两个物种一样。在北洋军中,头把盒子可能就是大红九;在山西或在晋绥军辐射的华北地区,头把盒子可能就是大眼盒子;在青年军中,头把盒子可能就是长苗盒子。哪个对哪个错呢?都对。都没有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