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 2016-07-01 20:08 IP属地:未知
六旬男子醉酒死亡 酒楼和同桌酒友被诉赔偿十万
因为酒友的意外死亡,一场普通的聚会演变成了一场官司!死者家属以不尽照顾和救助义务等为由,将同桌的两名酒友及酒楼起诉,索赔10万元。今日,碑林区法院开庭审理该案。
年过六旬的老梁家住西安市边家村,平日里喜欢喝酒,且酒量不小。去年下半年,老梁在街边的麻将桌上认识了老郝、老褚。随后一段时间,几个人聚了数次,喝酒聊天。今年1月2日,应老梁之邀,三人又在大学南路一家酒楼相聚。
进门时,三人带了一瓶西凤酒,大约半小时后又从柜台拿了两瓶白酒。喝了一阵后,老郝先行离开,不久老褚也离开。最终,老梁被店员发现躺在沙发上,人事不醒。送至省医院抢救,但终告不治。
这个意外让老梁一家陷入巨大悲痛,并认为两名酒友劝老梁过量饮酒,又不尽照顾和救助义务,酒楼也没有及时劝阻和报120,他们的过错导致老梁的死亡。于是向碑林区法院起诉,要求三被告连带赔偿抢救费、交通费、丧葬费、死亡赔偿金、误工费及精神损害抚慰金共10万元。
庭审中,老郝认为,自己因家远,先行离开,当时老梁思维正常,自己无法预知后面的事,因此也不存在未尽照顾和救助义务。老褚则说,自己因当晚还要上班,询问过老梁,“他说自己没事,让我先上班,他家就在跟前,几分钟就到。”然后他才离开。
酒楼则认为,喝酒是私人的事,他们无法全程监控客人,在发现异常后已经报警,尽到了义务。
庭审结束后,除酒楼外,各方均同意调解。法庭要求各方拿出调解方案,择日组织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