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 2010-10-29 10:25 IP属地:未知
话说叔叔沉默的走出去之后没多久,
我听到一阵激越高昂的女声:不可能!不可能!我咽不下这口气!
呃。。。哥也咽不下。
叔叔回来了,怒发冲冠状。。。
哥,怕。
叔叔说:修车、误工、精神损失共一万,当面赔礼道歉,你琢磨琢磨。
哥说:要是不赔的话,让她走法院程序呢?
叔叔:说起来你这个事也够治安拘留了,到那一步你们怎么赔偿我们就不管了。
说话间外面另一个叔叔叫XXX,这个叔叔应了一声:在这屋,什么事?
那个叔叔探头看了一下,把这个XXX叔叔叫了出去。
按说哥此时应该考虑下怎么处理这个事吧?
可是,哥就是哥,哥竟然啥也没想,完全不在状态啊。
这些年治安形势一片大好,派出所闲的没事就装修房子,真是今非昔比啊。
哥第一次进派出所才14岁,转眼哥都快41岁了。
往事如烟,往事如烟。。。
想当年,哥不能说以所为家,但绝对是以所为旅馆。
隔三差五就来溜达几次,跟那会叔叔们,百分百熟人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