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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论坛 >  “打猎归来” 1万公里,美国西部深度自驾游

发表于 2012-11-25 13:50    IP属地: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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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枪这东西真漂亮,有着一种非常特殊的暴力美学,怪不得很多人收集枪械。亲眼所见和图片上看完全不一样的感受。
在中国从官方喉舌到民间百姓对枪支,尤其是对美国的“枪支泛滥”一般是持负面,甚至严厉批评的态度。CCAV时不时对美国的枪杀事件非常关心,上次康涅狄格州的校园枪击案居然还上CCAT的头条,对国内百姓死活好像都没有这么关心,果然是国际人道主义啊。
在美国我接触了很多拥有枪械的老百姓,自己也玩过很多枪,关于枪支必须说点什么,相对国内那些没有摸过枪、没有深入美国社会的砖家,也许我更有发言权。
首先从远处说,美国是世界上极少数以“宪法”捍卫持枪权的肯的国家。建国之初,美国建国先贤们就认为军队很有可能成为中央gov-ern-ment镇压人民的工具,从而危及自由,因此极有必要让人们拥有武器来制衡gov-ern-ment。1791年通过的宪法第二条修正案规定:“人民持有和携带武器的权利不得侵犯”。持枪是“自然权利”,是为了人民可以在必要时持枪对抗暴虐的gov-ern-ment。“个人有带枪的权利”已经成为伴随美国宪法的一个根深蒂固的概念。拥有枪械自卫的权利,被视为美国精神的象征。
美国宪法非常简短,字里行间却闪耀着“自由和人权思想”的光芒。第二修正案没有写“赋予人们拥有武器的权利”,而是写“人民持有和携带武器的权利不得侵犯”。这两者天壤之别,前者像是gov-ern-ment对人民的恩赐,而后者是对“天赋人权”的一种捍卫。美国宪法写好后,几乎就没有改过,倒不是说美国宪法有多么完美,相比修改具体法条的严重性,“开宪法修正的先例”更为可怕,美国人民对这点非常清醒!
仔细研读过美国宪法原文后,我对美国开国元勋佩更加服地五体投地,同样是人,人家打下江山后就能想到怎么制衡权力,而某些人闹革命的时候就把人民哄成爷,打下江山后就把人民当孙子使唤。
前面段说得有点文绉绉,其实说白话点也容易,那就是“甭管泥马是谁,只要侵犯老子的地盘,老子一枪崩了你再说!----这就是天赋人权!”
假设,仅仅只是假设,如果当初中国老百姓有拥有枪支的权利,“红卫兵抄家”这样荒谬的事情就不会发生,文革更是无从谈起。老百姓一旦手无寸铁,随时都有可能成为任统治者宰割的羔羊,你我都是。

从近处说,美国已经完成现代化,现在应该说也没有暴政的可能性。现在美国社会的枪支开放的状况,其实本质上就是一种文化现象。文化现象就很难从功利的角度去解释或者批评。这和中国人喜欢放鞭炮、抽香烟没有本质的区别。我敢说,中国一年死于鞭炮和烟草的人绝对远超过美国死在枪口下的人。我更确信,中国一年鞭炮和烟草的销售额远超美国枪支的销售额。在美国,枪可以收藏,可以用来狩猎,甚至有事没事三五好友在后院打打靶,那是一种娱乐也是一种腔调,更是一种祖祖辈辈相传的生活方式。相比之下,鞭炮和烟草更加没有实用性。
国内媒体喜欢把美国枪支开放说成受“利益集团绑架”或“暴利文化影响”,这也简直是胡扯蛋。中国禁止烟草广告,香烟一年也不卖几千亿?中国也有军工企业,也有军工企业的利益集团,不也没有见到中国枪支泛滥么?
相比中国人难理解美国的枪支文化,其实美国人更加难以理解中国的“鞭炮和烟草文化”。放鞭炮花钱别说,逢年过节还弄得乌烟瘴气,污染环境。中国人结婚喝喜酒要给来宾“敬烟”,这就更加扯淡,香烟又不是啥滋补品,有啥好敬?敬人家香烟不是害人家么?所以从文化角度来说,枪支在美国民间流行也是非常合理的。还是那句老话说得好:存在便是合理。

[ 本帖最后由 teafox 于 2013-1-25 09:22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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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25 13:55    IP属地:未知

在我眼里步枪比手枪更像枪,沉甸甸的金属质感,天然的木质纹路,端在手上有一种不可言喻的感觉。
扣动扳机后,感觉时空有点凝滞,火药在枪膛中的爆炸声和枪的后座力,顺着枪托传到我的耳朵和手臂,好像唤醒了藏在内心深处的本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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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25 13:56    IP属地:未知

开始射击之前,老麦展示了全套的动作,老枪|手就是这么熟练和舒展,一招一式都让你感觉枪似乎是老麦身体的一部分,而不只是生活的一部分。牛仔的祖先来西部拓荒,不仅要时时刻刻面对野兽的攻击,还得保护家人不受“坏人”的伤害。枪不是选择之一,而是唯一的选择!所以,只要去过美国西部,你就可以理解为什么美国西部民众拥枪比例比美东高的多,为什么无论发生怎么悲惨的枪击案也无法撼动西部民众对拥枪的支持。



接着老麦就手把手指导了一下我,第一次来美国牧场我对什么都好奇,大约和老麦合影了20张以上的照片,后来老麦取笑我说:“你要是再拍我可要收费了!”去美国的第一站是洛杉矶,洛杉矶的现代化程度在某种意义上上还不如上海,也许是美国电影和美剧看多了,对洛杉矶的街景也没有太大的感觉,至于语言环境,学了这么多年英语,早就没有陌生感了。但是到了老麦的牧场,我才似乎能体到刘姥姥进大观园时的心情,那确实是对什么都感到新鲜。



[ 本帖最后由 teafox 于 2013-1-25 09:23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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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25 13:57    IP属地:未知

一切准备就绪,老麦在50米开外的地方贴了一张枪靶,我开始射击!

果然名师出高徒,这五发打的不错,晚上应该有机会去跟班打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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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25 13:57    IP属地:未知

老麦的私人领地有几千亩,他说运气好打到鹿也不是难事,于是先跟他出去踩踩点。老麦的私人领地其实也大部分处于原始状态,转了一圈看到一些大型动物的尸骨。 老麦说,如果天气不是很冷,他喜欢在晚饭后去牧场“走路”,一般一次走个把小时。美国中西部人烟稀少,没有什么工业,星空能见度非常高,用“灿烂”一词都不足以形容那么美丽的星空,走累了,他喜欢一个人坐在草地上“冥想” (meditation),望着头顶深邃的星空,听着远处传来的群狼的叫声和自己的呼吸声,他似乎感觉那一刻是可以和上帝沟通的。

[ 本帖最后由 teafox 于 2013-1-25 18:53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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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25 13:58    IP属地:未知

于是几个人埋伏到老麦的一个小仓库里,守屋待鹿,能不能守到鹿,只能拼人品了。
也许是人品用完了,等了好久都没啥动静 :(
可能是猎人的第六感来了,老麦让我们留下继续等待机会,他自己带上猎狗和枪,开着他的皮卡去远点的地方寻找机会。出了私人领地打猎,就必须向各州gov-ern-ment实现购买“打猎证”(hunting license ),外国人也可以购买,但时间匆忙没有来得及,所以我们这次也就没有跟去了,下次来之前一定先去买好打猎证,多呆几天,好好享受一下打猎的乐趣。
打猎和钓鱼一样,谁都不能保证每次都有收获,享受过程才是打猎的精髓。等待和追寻猎物的过程中的期盼、失落、满足只有当事者才可以体会。

第二天早上,我睡了一个懒觉,刚吃完早饭老麦已经满载而归了,真是神一样的男银。在美国西部,打猎是一种传统的生活方式,就像中国人用筷子吃饭那样理所当然。

在以前,尤其是西部拓荒时代,打猎首先一种生产活动,其次才是娱乐,那时候米国经济还不怎么发达,如果能打到几只Deer 或 Elk(麋鹿,肉比鹿肉好吃,味道像牛肉),一家人冬季的荤菜就有着落了,所以那时候男人如果不会打猎,首先直接影响一家人的伙食标准,而且影响到男性魅力,连讨老婆都成问题,进而影响到传宗接代,同志们,兹事体大啊!

时过境迁,对现在美国人来说,打猎主要是一种娱乐和精神享受了,单纯算经济账,那现在打猎基本是要倒贴的。某些州一年的hunting license 就要六七十美金,甭管你能不能打到猎物每年都得交。根据每个州的法律不同,针对某些猎物你还得去购买指标,甚至要去摇号(in lottery)等待配额。 得到配额后,你打到一只麋鹿或黑熊之类配额动物,就要主动向州gov-ern-ment报告,并上交一定费用。现在美国打猎都是动辄开V10、V8的皮卡或越野车,拖着4 wheeler,出去一晃就是一两天,汽油、弹药消耗都很大,还不一定都能打到猎物。

来美国的前几天,我还身处楼高车堵的大城市,还能看见一些娘娘腔的妖怪在我眼前晃来晃去,身边的人盯着手机、挂着QQ、刷着微博、逛着淘宝,现在却和美国牛仔混在一起,眼前横着一只血淋淋的鹿,这反差够大吧?
扯远一点,这反差给我最大的体会就是:生活环境和方式直接塑造一个人的气质甚至一个国家的气质。
遥想当年满清入主中原初期,康熙、乾隆都喜欢打猎,年年去木兰围场,春围、秋都是朝廷的头等大事。康熙在他晚年,曾对自己的狩猎收获作过统计:“朕自幼至今已用鸟枪弓矢获虎一百五十三只,熊十二只,豹二十五只,猞二十只,麋鹿十四只,狼九十六只,野猪一百三十三口,哨获之鹿已数百,其余围场内随便射获诸兽不胜记矣。”
这样的皇帝丫能不彪悍吗?国家能特么弱吗?所以相对来说,满清当政初期,还是有点威武阳气,也才有所谓的康乾盛世。都后期几个皇帝越来越衰,满清也越来越没用,阴气沉沉。
同样,美国人的生活方式也决定了美国相对有进取心和侵略性的国家性格。我们姑且不去讨论这样的国家性格对其他国家的影响,但对于美国来说,从建国初期的十几个英国小殖民地,一步步扩张,蚕食得克萨斯、路易斯安那,
鲸吞新墨西哥、加州,贯通北美东西海岸,购并原本属于俄罗斯的阿拉斯加,赢得两次世界大战,成为唯一的超级大国,这短短的两三百年不能说不辉煌!



[ 本帖最后由 teafox 于 2013-1-25 09:25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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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25 13:58    IP属地:未知

老麦把这只鹿悬挂在谷仓,三百多斤,估计够吃一个冬天了。


老麦家的牛仔风格晚饭,样子朴实而用料厚道----这就像老麦的家的为人风格。他们的牛肉煮的很烂,很适合我的口味,再用牛肉汤和牛肉末和胡萝卜、土豆一起烧,风格粗旷,花样少、分量大。屋外的温度已经降到摄氏零度左右,但屋内一伙人围在一起吃,气氛非常温暖。
按照摩门教的管理,吃饭之前必须祷告,祷告词也照例包含对我们这些远方客人的祝福。
在老麦家的这顿饭吃了很久,大约一个半小时,大伙太专注于聊天,似乎都忘记在吃饭了。聊的的内容就是对我来说有点神秘感的摩门教。
话匣子最先是由我打开的,“摩门教和一般基督教、天主教有什么区别呢?”碰到这个千载难逢的机会,我终于可以面对一家虔诚的摩门教徒问出这个问题。
老麦沉思片刻,似乎在考虑如何才能简单地向我这个没有基督教背景的东方人解释这个问题。
“摩门教这个称呼并不非常恰当,正确的名称是耶稣基督后期圣徒教会(The Church of Jesus Christ of Latter-DaySaints),简称后期圣徒(LDS)。简单地说,我们后期圣徒和其他基督教派的主要区别在于:首先,我们除了相信《圣经》外,也相信《摩尔门经》(The Book of Mormon)。其次,我们相信先知(暨教会会长)是存在的。”
“那第一位先知是什么时候出现的呢?”我大有打破沙锅问到底的劲头。
“最早的先知是约瑟·斯密(Joseph Smith Jr),大约两百年前史密斯在小树林中作祷告后见到父与子(神和耶稣)显现的异象。后来,天使摩罗乃在同一晚向其显现三次,告知其关于埋藏在克莫拉丘(Hill Cumorah)丘顶的记载着美洲大陆1000多年文明(主前600年至主后421年)的金页片。4年后史密斯获得金页片,开始翻译,并于1830年出版了《摩尔门经》(The Book of Mormon)。”
老麦所说的日期都可以精确到某年某月某日,可见他是多么虔诚。老麦向我解说的时候,他们全家人都聚精会神的听着,就好象在听一位牧师在传道。
“那后来后期圣徒是如何迁徙到西部的呢?”在好奇心的驱使下,我接着问。
这次是由老麦的儿子Tom回答的,说这一段的时候,他情绪稍有激动,眼睛里似乎泛着泪花。
“《摩尔门经》的发行引来了当时其他众教会与暴徒的攻击,称其出自魔鬼之手,教会也因此得其贬义别名--摩门教,这也是“摩门教”这个名字的由来。从那以后,后期圣徒就开始了悲壮的迁徙历程。教会和圣徒向当时的美国西部国界迁移,总部先后在迁至俄亥俄州(Ohio)、密苏里州(Missouri),然后迁至伊利诺州(Illinois)。教会在密苏里州时所受迫害尤盛。因听信摩门教叛上作乱的通报,州长下达“灭绝令”,用军队武力镇压并驱逐教会。逃至伊利诺州后,教会在5年内将沼泽地造就成当时繁盛一时的纳府城(Nauvoo),人口超过一万,仅次于州府芝加哥。但压迫也随之而来。1844年,暴徒们集结gov-ern-ment军威胁史密斯去卡塞基(Carthage)自首受审,否则将摧毁纳府。无奈,史密斯自首,次日被判谋反罪,在狱中被暴徒枪杀。遇难时年仅38岁。”
说道这里,屋子里的气氛有点低落,我本以为斯密斯死后,情况应该有所好转,没想到老麦接着往下说道:
“史密斯的死并未平息暴徒们的迫害。后任的先知杨百翰(BrighamYoung)带领教会大规模朝西部洛矶山脉迁移,离开美国进入墨西哥,寻求静土以建锡安。1847年抵达盐湖流域。教会的大西迁涉及上万人,是美国历史上规模最大的人口迁移运动之一。不计其数的信徒因饥寒交迫条件恶劣而牺牲在跋涉的路途上,谱写了美国宗教史上最为可歌可泣的辉煌篇章。”
幸存走到盐湖谷的先驱者们在之后的一百多年里,团结勤劳,开荒破土,用信心在沙漠中筑就了当今美国的盐湖城,并殖民开垦了闻名于世的“摩门走廊”---美国大西部区域:加州(California)、内华达州(Nevada)、爱达荷州(Idaho)、怀俄明州(Wyoming)、科罗拉多州(Colorado)、新墨西哥州(New Mexico)、亚利桑那州(Arizona),以及犹他州(Utah)。”
“这么说,后期圣徒的迁徙历史就是美国西部的开发史!”我不禁感叹。
“是的,可以你可以这么说”老麦全家都非常赞同我的观点,这时谈话的气氛也比刚才明显好多了。历经苦难的后期圣徒,最后终于在美国西部涅磐重生,这确实值得他们安慰而又自豪。
[ 本帖最后由 teafox 于 2013-1-15 21:12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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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帖最后由 teafox 于 2013-1-25 09:26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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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25 13:59    IP属地:未知

前面太血腥了点,现在插播一段我在洛杉矶住的一家美式house,主人是德裔美国人,二战后才移民过来,我去洛杉矶那天他刚好在东部,就把他门锁的密码告诉了我,说你要住多久就住多久,借机体验了一番美国富人区的生活。

当然,在洛杉矶这不是顶级的富人区,和Beverly Hills 或 Long beach, Santa Monica 比还是要差远了。








小区内基本上是共和党 Romney 的支持者,Romney 作为符富豪言人的形象真是深入人心啊。Romney我其实挺喜欢,生意人比较务实,口才也好,只可他的形象给普通人有一种距离感,不亲切,败选也在情理之中。



在给各位同学一个小常识,如果一个美国人在house 的显著地方悬挂美国国旗,基本上这个人就是共和党的支持者 。民主党人不爱国?当然不能这么说,也许民主党人比较清高,不屑于以这种方式表达。
这次在美国刚好碰上大选年,见多了各种共和党人和民主党人,有时候两派形同水火,掌握一定的美国政/治常识有助于和美国人沟通,以及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 本帖最后由 teafox 于 2012-12-7 17:36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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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25 14:00    IP属地:未知

车库对美国人来说是非常重要,所以也要精心装饰一下。西方人很喜欢把正面墙挂上小镜框,车库的墙上贴满了照片和证书,甚至有一张德国纳粹军官照片,看起来是Ken的祖先。

Garage不仅是停车的地方,还是一个储藏室和工作间shop。

living room

美国人的house基本上是重装饰而轻装修。一路上很少见哪户人家大兴土木地重新装修house。美国人的地砖或瓷砖一般嵌好就不大会换。虽然有些看上去旧,但也别有一番味道。
后来我问Ken,为什么他家的一个客厅还放着二十年前的旧电视机,他说他在这个house住了将近30年,想让这个house看上去有各个不同时期的痕迹,有一种连续传承的感觉。每当看到这个旧电视机,他就想起几十年前,陪着他女儿看动画片时的情景。
中国则完全不同,我们一切都喜欢新,喜欢“与时俱进”,喜欢看上去“豪华”,
我们小区别墅一共也100栋不到,几乎随时可以看见有人家在重新装修,不仅建筑垃圾堆满一地,而且工程噪音也让人头疼。




“收藏”是很多欧美普通家庭的爱好,他们所谓“收藏”的出发一般点不是为了财富增值,往往只是为了装饰,或者为了纪念过往人生中的点点滴滴。Ken就非常喜欢玻璃和瓷器,每去一个陌生的地方就尽量买些带回家,分类放到柜子里。美国人的历史很短,但美国人很珍视自己的历史,他们喜欢家里的每一样东西都有自己的故事。家,不管豪华或者简陋,它不仅仅是一个房子,它之所以让人留恋,就是因为那里有我们和亲人共同经历的岁月和故事。






[ 本帖最后由 teafox 于 2012-12-10 12:20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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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25 14:00    IP属地:未知

主卧加州人的卧室一般都带吊扇和一张小沙发,这点让我印象和很深刻。

客卧1

客卧2

[ 本帖最后由 teafox 于 2012-12-10 14:13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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