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 2009-03-15 11:15 IP属地:未知
**建议:房屋拆迁补偿标准应随市调整
**向大会提交建议指出,近几年来,物价和商品房价格不断攀升,而政府制定的房屋拆迁补偿标准却多年停滞不动,目前**城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偏低,与现在的市场交易价有较大差距,损害了被拆迁户利益。因此代表们建议,提高房屋拆迁补偿费的标准并对失地农民安排就业。
代表们指出,拆迁补偿标准应是动态的,应随市场的变化不断调整,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土地区位、用途、建筑等因素,按照拆迁当时的市场正常交易价格评估。目前海南省城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偏低,与现在的市场交易平均价有较大差距,因此应提高补偿标准,并尽快制定我省的房地产市场评估细则。
代表们认为,就多数被拆迁人而言,房屋是安身立命的根本,是最基本的生活条件,由于拆迁补偿与新房价差距很大,导致大多数低收入居民无力购买新房、返迁新居,在此情况下,就会导致拆迁户**,要求增加补偿费和安置费。而政府从房屋拆迁中收回土地进行拍卖,本身就获得了巨额的土地收益,项目建成后,政府又可以从中收取大量的税金,并解决大批人员就业,因此,从长远来看,房屋拆迁政府是获得高额回报的,应该让利于民。